半個月前,市民劉先生聽到一則廣告說“行車記錄儀買一贈三”,這兩天他終于沒忍住花398元購買了廣告中的產品,但當拿到貨的時候,劉先生后悔了,行車記錄儀根本不能錄像 ,“他們當初承諾的7天之內包退現在也不給退了”。記者聯系了商家,但商家對于不能退貨一事表示否認。
9月17日,市民劉先生向記者講述了一件最近讓他感到鬧心的事兒。劉先生稱,半個月前,他聽到一則廣告,內容是推銷一款行車記錄儀。據劉先生介紹,廣告的內容非常誘人,398元不僅可以買一個行車記錄儀,還可以獲贈一個電子狗、一個吸塵器以及一個充氣泵,也即是廣告中所說的“買一贈三”。終于,劉先生動了心。9月15日,劉先生撥打了對方的熱線電話訂購了一套。
9月16日中午,劉先生收到了貨。拆開貨物檢查后劉先生氣不打一處來,“行車記錄儀竟然不能錄像!”讓劉先生更沒有想到的是,充氣泵的線頭竟然一碰就掉,“還沒用一回呢就壞了!”吸塵器的樣子也與劉先生想象中的不一樣,于是,他又拿起了電話,這次他要求退貨。
“當時我給他們打電話他們承諾好好的,說七天之內可以包退,”劉先生說,“現在我找他們退,他們就找各種各樣的理由,說可能是我存儲卡沒插好,然后又讓我找售后,反正就是兩個部門之間來回推諉。”
劉先生還稱,對方要求他將行車記錄儀寄回位于深圳的廠家,將充氣泵寄回浙江,產品到底有沒有質量問題要由廠家做鑒定然后才能下結論,到時候才能確定能不能給劉先生退貨,并且將產品寄回廠家產生的運輸費用要由劉先生自己承擔,劉先生對此大為不滿。
事情是否真的像劉先生向記者反映的那樣呢?9月17日下午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撥打了劉先生提供給記者的熱線電話。對方稱自己是一家名為“好望者”的科技有限公司,接線員在接電話時也自稱“電子狗中心”。記者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并未查到有這樣一家公司。對于記者反映的不給劉先生退貨、需要劉先生自己承擔運費的問題,接線人員稱:“不可能呀。我們的產品7天包退、15天包換、一年之內免費維修”。這名工作人員還稱會與劉先生再次取得聯系進一步溝通。
商家到底該不該給劉先生退貨呢?記者查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得知: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張越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