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本報A12版曾以《俺買的十件衣服咋少了三件?》為題,報道了市民于女士在沒有接到任何收貨通知的情況下,快遞包裹被人扔到了樓下超市的墻角里 ,并且包裹里面的十件衣服也少了三件。11月25日,于女士打電話告訴記者 ,快遞公司已經賠付了自己丟失衣服的損失。
“快遞公司那邊先是問我要了訂單號和包裹的照片,說是拿去調查。”于女士對記者說道,“調查過后,他們工作人員對我說,之所以快遞原包裝沒了,可能是快遞在運輸的過程中包裝出現了損壞,所以給重新換了一個新的。”而對于快遞包裹當中丟失的三件衣服,于女士則對記者表示,快遞公司已經按照貨物原價,賠償了自己230元。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季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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