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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棧橋五四廣場禁止拉網捕魚 違者可追究刑事責任

    2016-03-05 09:55:56
    責任編輯:亞麥

    3月5日,市城市管理局與市海洋漁業局聯合發出通告,從即日起,嚴禁未經許可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青西新區等建成區沿海水域近海岸邊使用網具從事各類捕撈活動,情節嚴重的,將會追究刑事責任。

    近幾日,島城沿海一帶迎來梭魚汛。尤其是棧橋以及五四廣場附近的海域,魚群的數量很多,撒網捕魚以及在海邊賣魚的人越來越多。據介紹,梭魚是近海魚類,喜愛群集,棲息于江河口和海灣內。青島近海多灘涂,海邊有排水口的地方餌料豐富,導致梭魚群集中前來覓食。

    不過,為加強沿海水域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維護沿海線區域市容秩序,營造整潔優美的旅游環境,避免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山東省漁業資源保護辦法》和《青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青島市海水浴場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市城市管理局跟市海洋漁業局聯合發布公告禁止此類行為。

    具體的公告內容為:嚴禁未經許可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青西新區等建成區沿海水域近海岸邊使用網具從事各類捕撈活動;嚴禁在上述區域非法占用道路或公共場所經營收售各種海鮮魚類等;各區應加強近海沿岸區域的管理,在醒目位置設置禁止標志,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當事人進行勸阻。對不聽從勸阻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海洋與漁業部門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孫桂東) 

    [編輯:亞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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