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網上反映,自從搬進李滄區少山路101號以后,就發現隔壁房屋并沒住人,而是安裝了一個設備,一直發出嗡嗡聲,一開始的時候噪音很小,但最近越來越大,現在已經達到無法忍受的程度。找過很多部門沒人給予解決,現在噪音依然在持續,不知道應該怎么辦……
3月13日下午,城市信報/信網記者來到了少山路101號,按照市民的提示,來到了五樓,在電梯上就能聽到輕微的“嗡嗡”聲。記者看到沒人住的這戶門口貼了一張二月份的繳納電費的通知單,紙張已經發黃。
記者試著敲了一下門,沒有人應答,但是能夠聽到“嗡嗡”聲是從這戶家中傳出來的。記者在五樓站了大約有5分鐘,就感到頭暈目眩,走到四樓樓梯時,就已經感到“嗡嗡”聲輕了很多。這時正好有一位四樓的住戶回來,他表示五樓這戶傳出“嗡嗡”聲已經有兩三個月了,但是樓上一直都沒有人住,自己家中的樓頂也會經常傳來一些嗡嗡的噪音。這位住戶表示,自己年齡大了,耳朵不是很靈敏,所以嗡嗡聲對自己并沒什么影響,但是家人都表示受不大了這種聲音,希望能夠盡快消除。
記者在小區里走訪了解到 ,這棟樓已經有30年的歷史,很多原來的住戶也都已經搬走了,小區里面的人員流動性比較大,至于誰住在五樓,到底是啥東西一直發出嗡嗡聲,大家也都不清楚。有住戶猜測可能里面是一個基站。
隨后,記者撥打了李滄區政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將會盡快聯系相關責任部門對此進行落實調查。
至于樓頂的嗡嗡聲,小區住戶應該如何處理,記者咨詢了山東文翔律師事務所的劉書峰律師,劉律師表示,首先應該確認樓頂的這個設備是不是具有相關的合法資質,是否有建在小區居民家中的相關資質。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制定、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以及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上述規定既可以成為小區建設基站,也可成為小區業主阻礙基站建設的法律依據。第二則是應該由有資質的相關檢測機構來對這些聲音或者可能存在的輻射進行檢測,如果發現有問題的話,那么也應該由有關部門來進行協調拆除。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潘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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