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實名曝光了第六批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駕駛人。此次曝光的26名“酒司機”是近期市北交警大隊查獲的部分酒司機。據統計,今年以來,我市交警部門日均查處酒駕交通違法38.9起,市區日均查處酒駕違法6起,最大限度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青島交警將把查處酒駕交通違法常態化,并堅持對酒司機定期曝光。
附:近期市北區查處部分酒駕人員曝光名單
今年以來,全市公安交警部門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開展了持續整治酒后駕駛的集中行動,并把查處酒駕行動常態化,“許多違法駕駛人感覺春節過了,交警不會再像過節期間那樣嚴查酒駕,我們可以明確表示,對于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酒后駕駛交通違法,交警部門將始終保持高壓嚴管態勢,希望廣大駕駛人能夠真正認識到酒駕的危害,遠離酒后駕駛。”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
典型案例一
得知酒駕要降級,賴在警車不下來
3月29日21時10分,交警市北大隊在杭鞍高架路內蒙古路下橋口設點查車,一輛車號為魯B1WJ01的別克昂科雷SUV轎車,沿內蒙古路下橋口行至紅綠燈處被執勤民警檢查時發現涉嫌酒駕,駕駛員承認中午喝了2瓶酒,經過一下午的休息,自認為已經沒事了,才開車出來的,沒想到還是酒駕。經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65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當祁某某得知自己的駕駛證一次被記滿12分,考試科目一合格后,駕駛證準駕車型將由原來的A2降為B1時,坐在警車上死活不肯下車,要求民警放自己一馬。因為降級后不能再開大型車了,工作也就丟了。前前后后磨蹭長達20多分鐘,實在沒轍了,祁某某才下了警車乘坐出租車離開現場。
典型案例二
喝藥酒也算酒駕
3月29日20時40分,李某某駕駛魯BS9087轎車,沿杭鞍高架路東向西由人民路下橋口下橋,交警市北大隊執勤民警上前盤查時發現,車內有一股酒味,司機可能是酒駕,隨即對駕駛員李某某進行呼吸酒精測試,結果為2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據李某某介紹,自己在家里喝了一點藥酒,以為喝的不多,而且藥酒沒什么度數,沒想到還是達到了酒駕標準。李某某,1953年生人,今年63歲,是今年查獲酒駕司機中年齡最大的一位。李某某因酒后駕駛將面臨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處罰。
(半島記者 尹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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