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王先生騎電動車經過上海路時,被附近施工工人放在路邊的電纜絆倒,造成王先生腦震蕩以及顱底出血。王先生業雖然也據此事與施工隊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但是一直沒有達成統一意見,索賠4個月沒有得到任何賠償。
1月6日,王先生騎電動車沿著上海路右側行駛,一不留神被施工工人放在路邊的電纜給絆倒。“當時對方沒有設置圍擋、警示標志等,所以我沒注意直接撞到了電纜上,摔得還挺嚴重的。臉部蹭破了好幾處,流了不少血;左腿腳腕也被電動車給軋傷。”王先生說道,“隨后我就被120急救人員送進了醫院,經過檢查這次事故造成我腦震蕩以及顱底出血。”
王先生在醫院住了8天院之后,回到家中進行靜養,住院期間王先生一共花費了2萬余元的醫藥費。“醫藥費還是小事,關鍵是我以前的職業是健身教練,現在顱底出血之后,不能進行重體力的勞動,所以也就不能再從事以前的職業,這也對我以后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大的影響。”王先生說道。
住院期間,王先生和朋友就一直與施工隊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但卻沒有達成統一意見,索賠4個月沒有任何結果。“對方只愿意承擔我的醫藥費2萬多元,而對于其它名目的賠償,則不愿意承擔。”王先生說道,“我也向對方提出了10萬元的賠償方案,但是多次協商對方還是堅持原來的方案,所以4個月過去了,依然沒有任何進展,我一分錢都沒有拿到。”
那么,事情真的像王先生所說的那樣嗎?隨后,記者也據此事聯系到了施工隊的相關負責人牟先生。“施工的時候我們在旁邊設立了一些警示標志,并沒有像王先生所說的那樣什么東西都沒有設立,是王先生自己騎車撞上去的。”牟先生說道,“不過這件事情交警有關部門也進行了定責,我們這邊負主要責任,所以才會提出了承擔2萬元的醫藥費。”
但是王先生提出的賠償金額越來越多,這讓牟先生無法接受。“一開始說賠償2萬元,后來又變成了3萬元、5萬元、10萬元,金額變來變去不說還越來越高,所以我們沒有辦法接受。”牟先生說道,“這件事情我們也建議王先生走司法途徑進行解決,法院判我們賠償多少我們就賠償多少,絕對不會逃避責任。”
那么,王先生這件事該怎么解決呢?隨后,記者也據此事聯系到了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李律師。李律師表示,在這件事情當中,如果協商不成那么這件事只能走司法途徑進行解決。“王先生可以走司法途徑對自己的傷進行鑒定,然后由法院判決對方到底該賠償王先生多少錢。”李律師說道。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季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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