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平陽縣39歲男子谷某,酒后駕駛載貨大貨車闖禁行被交警查獲。谷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城陽警方處于1000元罰款,暫扣駕照6個月,記滿12分。闖禁行被處于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A2大貨駕照被降為B1。
5月10日早8時左右,城陽區正陽路城陽下橋口處城陽交警大隊城陽中隊民警上高峰崗時,發現車號為魯R12736大貨車沿正陽中路由西向東闖禁行,被民警攔下檢查。在對駕駛人進行檢查時,民警聞到其身上有酒味,經呼吸測試,酒精含量為43mg/100ml.,屬酒后駕車違法行為。駕駛人交代頭一天晚上飲白酒過多,次日早晨明知酒精未消仍駕大貨車的違法事實。
據了解,谷某39歲、山東平陽縣人,個體車隊司機。頭一天下午4時,谷某在山東平陽縣駕駛核載10噸的大貨車,裝載了9噸冷藏品出發往青島即墨送,駛到西元莊處已是晚上11時,找了一家旅館住下后,谷某喝了半斤白酒,次日早晨明知酒精未消仍駕大貨車往即墨送貨途經城陽轄區時闖禁行被執勤民警查獲。
(半島記者 尹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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