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司機駕駛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單方交通事故撞了護欄,沒有報警就駕駛車輛駛離事故地點。不久后,被檢查民警攔停并控制,目前肇事司機已被刑事拘留,將因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和肇事逃逸罪受到懲罰。
5月14日15時許,同三高速公路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陳敬波在疏港高速黃島入口查車過程中,見一輛懸掛本地號牌的白色轎車左前側有一道明顯劃痕,且躲躲閃閃急欲通過收費站。這輛車的反常的表現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隨即示意其靠邊停車并上前盤問,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由于車輛左前側受撞擊,車門變形,無法打開,同時民警透過車窗聞到車內還伴著很重的酒氣。
司機從其他車門下車之后,民警隨即對駕駛員進行了酒精呼吸測試,結果為167mg/100ml,屬明顯醉酒駕駛,民警隨對其實施了強制約束至酒醒。
經查,該駕駛員姓王,今年44歲,從事個體經營,中午在城陽區一個朋友家喝的酒,下午獨自駕車返回黃島區途中,在經過膠州灣高速時與護欄發生刮蹭,所幸駕駛員并未受傷。因為駕駛員并未受傷,因此借著酒勁繼續駕駛,再次冒險駛入即將進入疏港高速時,被民警查個正著。由于民警制止及時,未發生嚴重后果。
目前駕駛員已經被刑事拘留,等待駕駛員的將是吊銷機動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駛證的處罰,并且,該駕駛員將要因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接受法院的審判,經過判決后將被處以拘役6個月以下的并處罰金的處罰。同時,由于發生單方交通事故后逃逸,其還將因肇事逃逸受到處罰。(半島記者 尹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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