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青島交警公開曝光2017年第7批酒司機,此次曝光的51名“酒司機”是李滄交警和青平高速公路交警部門近期查獲的。這些酒司機中,有雪天二次酒駕被查的;有5年內3次酒駕被查的,甚至還有送孩子上學被查,隔夜酒惹禍的……
雪天二次酒駕被查獲
2月21日晚,李滄交警在金水路棗園路路口設點夜查,22時30分許,一輛車牌號為魯B0A57L的棕色面包車進入了交警的視線,當交警檢查的時候,一股濃重的酒味撲面而來,交警立即示意駕駛員下車進一步檢查,只見駕駛員搖搖晃晃得從車上下來看上去似乎是喝“高了”。
隨后,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駕駛員管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03毫克,超過了醉駕的法定值2倍還要多,已屬于醉酒駕駛。經進一步檢查發現 ,管某某在2014年也曾因為酒駕被李滄交警查獲過,這次是他第二次因為喝酒開車被李滄交警撞個正著。
此后據管某某稱,自己在外面跟朋友喝酒,喝完了之后就開車回家,覺得天下小雪估計碰不到交警。沒想到開反了方向,還被交警查到了。駕駛員管某某因為醉酒駕駛機動車和二次酒駕,將面臨的是刑事責任和吊銷駕駛證且五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的懲罰。
五年內三次酒駕被抓
2月19日晚,市北交警四流南路中隊在金沙路設崗查酒駕,21時45分,一輛灰色五菱牌照魯HVX078的乘用車,沿金沙路自北向南行駛,快到交警查車點時突然向后倒車 ,執勤交警發現后立即上前攔停,該駕駛人在倒車過程中撞到交警清障車后被迫停下來,交警控制住該車輛,然后打開車門,駕駛人表情緊張。
隨后,交警隨現場對其酒精測試,結果為49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交警讓其出示駕駛證時,駕駛人謊稱自己沒有攜帶駕駛證,駕駛人也無法提供身份信息,最后交警將駕駛人帶回中隊進一步處理。經民警進一步核實后發現,駕駛人張某某自2012年起至今,先后發生三次酒后駕駛行為:在2012年2月20日,他因為酒后駕駛被鄒城交警大隊查處;在2014年12月5日,又因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市北交警大隊查到;2017年2月19日晚,他在金沙路被市北交警大隊再次查獲。
送孩子上學被查隔夜酒惹的禍
2月24日早7點半高峰,即墨交警岙蘭路中隊民警在八里莊小學路口執勤時,一中年男子駕駛魯 BXX6MD號黑色奔馳車停在學校門口的馬路中央,任憑后面的車輛按喇叭和交警的指揮就是紋絲不動,造成堵車嚴重。隨后從該車的后排座上下來一小學生,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靠邊停車檢查。當民警要求對方出示有效證件時,該駕駛員剛一開車門,一股酒氣隨之飄出。執勤民警斷定駕駛員涉嫌酒后駕駛,遂要求駕駛員李某配合做呼氣酒精測試檢查。經測試,李某血液酒精含量為77毫克/100毫升,屬于飲酒駕車 。
據李某交代,他開車前并沒有喝酒,應該是“隔夜酒”惹的禍。事發前夜,他和幾個要好的朋友一起喝酒閑談,其間喝了八瓶啤酒,直到次日凌晨,早上醒來沒多想就直接開車送孩子上學。民警依法將該車暫扣并進行了說服教育。城市信報記者張林盛 通訊員 欒心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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