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車門沒關致刮擦這個責任咋劃? 交警來做認定
日產車左側車門有輕微劃痕。(紅圈處)
12月13日上午,在永平路23號門前停車場發生一起輕微刮擦事故,雖然兩車只是輕微受損,雙方當事人卻因責任劃分相持不下,只好請交警來做權威認定。
半島記者在現場看到,一輛棕色別克車和一輛灰色日產車在停車場相鄰停放,日產車左側車門被撞有輕微劃痕和塌陷,別克車打開的車門也有輕微受損。據介紹,別克車駕駛員張女士的孩子提前上車打開右側車門,車門尚未關閉時,宋先生發動日產車打算離開,與別克車打開的車門發生刮擦碰撞。宋先生認為是別克車車門未關導致刮擦,張女士則滿心委屈。
第一時間趕來的李滄交警事故科民警了解情況后,告訴雙方當事人,根據相關法規,機動車停車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乘坐機動車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由此認定開關車門影響其他車輛行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停車打開車門的別克車將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劉波 王偉偉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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