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假幣怎么辦?為了發泄心中的不快,有的人會嘗試把假幣花出去,追回自己的損失,但卻不知道這種處理方式將面臨法律的處罰。1月9日,來青務公的章某使用假幣時被識破,為了區區100元假幣被城陽警方行政拘留十五日。
1月9日適逢惜福鎮大集,上午9時40分許,惜福鎮一位攤主李先生在交易時收到了一位女士遞來的一張百元大鈔,但將錢拿到手里之后,李先生當時就覺得錢有問題,仔細查看后發現竟然是假幣。李先生當場質問給他假幣的女士,但是這名女士非但不承認,還試圖拿回假幣逃走,李先生趕緊報了警。隨后,民警趕到現場,了解到手持假幣購物的女士姓章,她雖承認使用了這張錢,但拒不承認知道是假幣,看到章女士雖然一味辯解,但是神情緊張慌亂。民警遂將章某帶回所內做進一步調查。
經過進一步調查,章女士如實供述了使用假幣的違法行為。去年年初,章女士跟隨弟弟來青務工,在某服裝市場做批發生意,平時顧客太多,生意繁忙,收錢時也沒仔細檢查,就在賬目結算時發現了幾張假幣,心里又氣又急,自責不該粗心大意,但又心有不甘,心想不能自己承擔損失,便心存僥幸打算找合適的機會花出去。一個月前曾試圖花過一次假幣,但被當場發現,因謊稱自己不知情而蒙混過關,攤主也沒有報警追究,這一次想故技重施,卻再次被當場識破。
民警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而持有、使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罰款。最終,章女士因為故意使用假幣被城陽警方行政拘留15日。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震 通訊員 欒云海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