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正在接受血液酒精含量檢測。
原標題:怪!自認全責,為啥給交警塞錢
劉某本以為朋友李某叫自己出來吃飯,沒想到李某竟然醉醺醺地開起了車,還撞壞了車,更沒想到交友不慎的他竟然被李某拉出來“頂罪”,事情敗露,兩人賄賂交警都被拒絕。目前,李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劉某涉嫌包庇罪,已取保候審,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朋友約吃飯莫名成“替身”
9月5日凌晨1時左右,劉某接到朋友李某的電話,請自己出去吃點東西。劉某赴約后看到李某滿身酒氣,東倒西歪,顯然是喝醉了酒,而且李某還堅持要開車帶劉某“去吃好的”,劉某百般勸說后未果。李某剛一發動車就猛地沖到了路沿石上,之后又倒車撞在了停在路邊的小貨車上。李某知道自己喝酒了不能開車,就讓劉某來做“替身”。經不住李某一再央求,劉某“代替”李某作為“交通肇事司機”報了警。
兩次賄賂交警被拒
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到達現場向劉某詢問事故經過時,劉某明顯說話不順暢,貌似想草草了結此事。民警按照正常程序對“司機”劉某和“副駕駛”李某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看到李某也接受了酒精呼氣檢測,不等民警勘查事故現場,劉某就急匆匆地塞給民警三百元錢,悄悄囑咐民警,自己愿意承擔全部責任,想趕快處理完事故了事,不想讓人知道車被撞壞了。
劉某的蹊蹺行為引起了民警的懷疑,在拒絕了劉某的現金之后,隨即將兩人一起帶回進一步詢問。兩人說話漏洞百出,李某最終道出真相。李某又將現金送到民警面前,請求民警不要追究醉酒駕駛的事情,被民警再次拒絕。
李某經抽血檢測,血液酒精含量為168mg/100ml,屬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因李某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刑拘,劉某涉嫌包庇罪,已取保候審,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提醒 “頂包”非小事 后果很嚴重
“不就是幫人處理一下事故嘛,又不是殺人放火,有多大事呢?”民警介紹,很多幫人“頂包”的人都存在這樣的心理,實際上這是不懂法的一種表現。
“單就交通事故而言,‘頂包’的危害是很大的。”民警介紹,首先這會增加警方的辦案成本,延誤辦案時效。其次,交通事故中“頂包”是一種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會導致刑事追責和民事賠償錯位,尤其是交通肇事后,駕駛員往往覺得可以找人頂替,就會先駕車逃逸離開現場,也會破壞對現場的保護、延誤對傷員的救治。而且,替人“頂包”的人別以為自己沒肇事就能置之事外。根據刑法規定,明知對方犯罪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構成包庇罪。
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文/圖 半島記者 尹彥鑫
[來源:半島都市報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