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安置房品質不得低于周邊商品住房水平
為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有效消除各類安全風險隱患,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我市制定《關于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要求結合區位條件、經濟結構、發展水平等因素統籌規劃,推進整片區改造。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合理選擇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三種改造模式,科學制定改造方案。安置房規劃設計要充分征求居民意見,建設標準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技術規定和《關于青島市安置房建設品質提升的指導意見》及各區(市)安置房建設標準等要求。安置房品質不得低于周邊商品住房水平,安置房規劃建設周期原則上要控制在36個月之內。
城中村改造有三種模式
城中村改造范圍為已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中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各類城中村,可納入城中村改造范圍。分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三種改造模式。其中,拆除新建模式為對嚴重影響群眾生活和城市形象,特別是老城區內臟亂差片區和城市重點建設區域內且項目能夠通過自身或在區域、市域范圍內實現平衡的城中村,采取拆除新建方式,按照城市標準規劃建設管理。
整治提升模式指對拆除新建無法盈虧平衡的或因歷史文化風貌保護等具有保留價值的城中村,優先通過房屋修繕、配套完善、環境整治和節能改造等方式,按照文明城市標準開展經常性整治提升和實施管理,守住安全底線。拆整結合模式指同一城中村范圍內部分區域因公共利益需要確需拆除的,在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可先行對該區域按拆除新建模式進行改造。對涉及歷史文化風貌保護需要等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區域開展經常性整治提升。
改造工作分五道程序
城中村改造,需編制城中村改造規劃計劃。市城中村改造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和區(市)摸清全市城中村總量、分布等情況,研究制定2024-2028年改造規劃計劃,明確改造目標、改造方式、資金籌措、組織實施等內容。規劃計劃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開展調查摸底和盈虧平衡分析。區(市)城中村改造主管部門或鎮街負責對擬改造城中村進行房屋調查摸底和成本測算;并依據調查摸底、改造成本測算、土地初步配置、規劃等情況,進行項目盈虧平衡分析。區(市)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土地調查、土地價格測算、土地初步配置等工作。編制改造可行性分析報告。項目盈虧平衡分析完成后,區(市)政府確定的部門采取書面等方式征求改造范圍內被搬遷居民的改造意愿,組織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主要包括:對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等。根據項目盈虧平衡分析、居民改造意愿匯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情況,組織編制《城中村改造可行性分析報告》。制定年度改造計劃。對已具備實施條件的項目,區(市)政府負責向市級主管部門申報納入城中村改造年度計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聯合印發年度改造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后按程序逐級上報,同意后組織實施。確有必要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年度改造計劃可按上述程序進行調整。編制實施方案。年度計劃下達后,區(市)政府確定的部門負責編制《城中村改造實施方案》,主要包括:項目概況、盈虧平衡分析、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可行性分析報告、搬遷補償方案、安置區建設規模、搬遷和回遷計劃、資金保障計劃、設計方案等。
改造一般采用兩種方式
城中村改造一般采用房屋補償、貨幣補償(含房票補償)兩種方式。采用房屋補償的,房屋在交付時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和住宅交付使用要求。采用貨幣補償的,應當在房屋搬遷補償方案公告前明確資金來源,專款專用;其中采用房票補償的,應當合理確定房票有效期、政策獎勵標準、補償房源庫,嚴格落實兌付資金來源,確保房票及時兌付。實施搬遷補償前,應首先對被搬遷房屋或宅基地面積進行認定。認定時應以合法產權證明或建房批準文件記載為準。其中,宅基地面積的確認,以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合法批準文件、司法文書載明的土地使用面積為準;房屋建筑面積的確認,以房屋權屬證書或其他合法批準文件、司法文書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為準;土地批準用途為非居住用地、房屋性質為非住宅的,以合法權屬證件載明的建筑面積為準。被搬遷人不能提供相關證書、文件、司法文書,應予補償的,由有資質的測繪機構實地測量土地使用面積或房屋建筑面積后,村(居)兩委會議研究提出初步認定意見,經公示無異議后報街道單獨或與區(市)相關部門共同審核。
改造這樣實施補償
城中村改造過程中,選擇房屋補償的,可選擇以合法宅基地面積為基準或以合法宅基地上房屋為基準進行補償,安置面積為應安置面積與優惠價購置面積之和。由各區(市)結合轄區實際確定安置方式。選擇以合法宅基地面積為基準補償時,應安置面積以宅基地面積為基本計算依據,可考慮合法二層及以上面積和一定比例的公攤補助(系數一般不大于上述面積之和的12%);可結合搬遷時限要求,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面積(一般不大于30平方米)。由各區(市)結合轄區實際確定。選擇以合法宅基地上房屋為基準補償時,應安置面積為合法宅基地正房間數乘以相應的系數(一般不小于每間35平方米,不大于每間45平方米);或為房屋合法建筑面積,同時可考慮增加一定住房改善面積(一般不大于10平方米)。由各區(市)結合轄區實際確定。應安置面積還應結合回遷安置建筑采用多層、高層情況由各區(市)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細化。實際安置面積大于應安置面積的,差額部分由被搬遷居民按優惠價格購買;實際安置面積小于應安置面積的,差額部分由搬遷主體對被搬遷居民貨幣補差。差額部分宜控制在20平方米以內。具體優惠價格和貨幣補差標準由各區(市)結合轄區實際確定。
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總金額以應安置面積為基本計算依據,具體為被搬遷人應安置面積乘以搬遷范圍周邊同類房屋評估單價計算的金額,同時可考慮獎勵面積、宅基地上附屬物評估值。選擇房票補償的,除貨幣補償金外,各區(市)可結合轄區實際實施政策性獎勵。房屋補償或貨幣補償費用還包括房屋搬遷補助費用,主要有搬遷費、臨時過渡費、按時搬遷獎勵等。
觀海新聞/青島晚報/掌上青島 記者 徐美中
[來源:青島晚報 編輯:王榮]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