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工作既是事關群眾生活品質的“關鍵小事”,也是事關基層治理的“民生大事”。今年青島市首次將提升物業服務質效工作納入到市辦實事項目,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物業服務管理 共建社區“幸福家園”的實施方案》,攻堅解決物業小區居民的“急難愁盼”問題,青島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將群眾訴求“打開來分析”,通過拔“點”提“面”,強化物業執法力度,選取群眾投訴多、物業服務質量差的物業小區作為重點小區,開展小區綜合執法護航行動,依法查處一批物業服務企業違法違規典型案件,并將執法辦案信息推送至物業管理部門,納入信用評價。以此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提高服務質效,全力助推社區“幸福家園”建設。
近日,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某物業公司挪用小區公共收益行為進行了查處,處以挪用金額兩倍罰款的行政處罰。這一典型案例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與區城市管理發展中心聯合創新建立的物業管理執法聯動機制所取得的一項成果,展現了雙方在物業管理執法的積極探索與有效合作。前期,夏莊街道中隊聯合街道物業辦開展專項檢查,依托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物業小區公共收益收支專項審計報告》,精準鎖定該居民小區存在1400余元公共收益資金未按規定程序使用的問題。執法人員通過調取財務憑證、現場核查、數據比對等全鏈條取證,確認物業企業未經業主大會表決擅自挪用資金的違法事實,依據《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八條第二項“違反本條例規定,物業服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物業主管部門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挪用、侵占共有部分經營收益以及代管的其他共有資金的,依法追回,給予警告,并處被挪用或者侵占資金金額兩倍的罰款”之規定,依法作出相應處罰。
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同步啟動“執法+服務”工作機制,聯合物業管理部門,指導涉事小區規范資金管理流程,組織全區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推動執法成效轉化為治理效能。一小區居民坦言:“以往一直覺得公共收益就像是一本‘糊涂賬’,如今執法部門和管理部門共同組織執法檢查,協助我們建章立制,使得業務的監督權得以切實落地。”下一步,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以此次典型案例突破為契機,深入開展物業領域專項執法護航行動,有效維護業主合法權益,切實將執法所取得的成效轉化為群眾的獲得感,促進物業管理質效實現全面提升。文/圖 胡振明 谷正原
[來源:信網 編輯:陸云琦]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