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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省政協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原副主任邊祥慧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

    原標題:山東省政協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原副主任邊祥慧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

    2025年2月18日,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山東省政協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原副主任邊祥慧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邊祥慧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九十萬元;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4年初至2023年10月,被告人邊祥慧利用擔任威海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威海市委副書記,青島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濟南市委副書記,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省政協黨組成員,省政協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2003年9月至2023年12月,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905萬余元。

    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邊祥慧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鑒于邊祥慧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涉案違法所得及孳息已被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其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山東高法 編輯:李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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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02/18 15:30
    · 來源 ·
    山東高法
    · 責編 ·
    李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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