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27日訊 為推進國家衛生城市復審迎檢,近期,青島市環保局加強對砂石加工廠等易產生揚塵污染建材行業的監督管理,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生產經營的進行立案處罰;對符合環境保護各項要求的加強監管,力保衛生城市復審期間不產生揚塵污染。
源頭控制,嚴格嚴格新建和擴建建材企業環境準入
信網了解到,根據青島市大氣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揮部印發的《關于加強建材行業揚塵污染控制工作的通知》,我市嚴格新建和擴建建材企業環境準入,新建建材企業的選址要避開環境敏感區、人口密集區和大型居住區。新建和擴建砂石加工、水泥制品、磚瓦生產等建材企業要嚴格按照用地性質、城鎮發展規劃選址,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落實環評文件提出的防治粉塵污染措施。
審批手續不全的建材企業,不得開工建設及生產。對不符合用地性質、城鎮發展規劃的新建、擴建、改建建材企業,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部門、規劃部門不予辦理用地批準手續,環境保護部門不予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城鄉建設部門不予辦理備案手續。對不符合《青島市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的,工商部門不予頒發營業執照。
執法監管,開展建材企業揚塵污染集中整治
各區市組織開展轄區砂石加工、水泥制品、磚瓦生產等建材企業揚(粉)塵污染集中整治,組織企業對照《通知》要求進行自查整改。
對已依法取得相關審批手續的現有砂石加工、水泥制品、磚瓦生產等建材企業,要加強日常管理,保證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確保揚(粉)塵達標排放;對污染物超標排放的,依法責令其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業、關閉。
對未取得相關審批手續,選址符合要求但污染防治措施不規范造成超標排放的建材企業,要求其限期規范揚塵污染各項控制措施并補辦相關許可手續。對不符合審批條件、逾期不補辦相關許可手續、未通過驗收的,責令其停業、關閉;拒不關停的,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對非訴執行案件,環境保護、工商、供水、供電等部門和單位要配合人民法院落實強制措施。 信媒體記者 于曉 通訊員 孫俊杰 郭釗敏
[來源:信網 編輯:陳燭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