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9月25日訊 信網(0532-80889431)分別于8月18日、25日,報道了青島永旺東泰商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旺東泰)員工董君,因工作過程中一氧化碳中毒,并與單位就后續治療問題存在糾紛一事。目前,事情出現了新的進展,經山東省衛生廳重新調查取證,董君的中毒程度由輕度更改為中度。面對新的鑒定結果,董君準備做因果關系鑒定時,“原單位”永旺東泰一改之前的態度,拒絕在其因果關系鑒定表上蓋章,從而導致其無法進行鑒定。對此,永旺東泰香港路店李經理表示不接受采訪。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變更通知
董君一氧化碳中毒程度由輕度改為中度
董君告訴信網,之前收到的職業病認定書上,出現了兩種不同的說法。董君對職業病鑒定結果有異議,因此向山東省衛生廳申請重新鑒定。
2014年11月22日,永旺東泰在向青島市職業病防治院提交的鑒定依據稱,“2014年1月4日17時左右,董君在員工餐廳工作時因餐廳廚房間燃氣管斷裂,導致其一氧化碳中毒”。
2014年12月12日,青島市職業病防治院認定董君為職業性急性輕度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現場為餐廳廚房間。2015年2月5日,事故現場更改為“工作現場”。
董君介紹,工作現場指的是餐廳廚房洗碗間,事故原因是由于洗碗間內燃氣熱水器排廢氣管道斷裂造成的。
董君認為,“餐廳廚房”與“廚房洗碗間”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廚房洗碗間實際面積不足10平方米,而餐廳廚房大概有300平米,“本來十分嚴重的問題,永旺東泰卻輕描淡寫地帶過。”
隨后董君向山東省衛生廳提出異議,8月14日,山東省衛生廳委派調查人員來到青島,重新對此事展開調查,青島市衛生局相關人員陪同。
據信網了解,2015年9月20日,董君拿到了這份新的職業病鑒定書,這份職業病鑒定書稱:“經現場調查和專家組審核,鑒定申請人董君于2014年1月4日在青島永旺東泰商業有限公司工作時,因餐廳刷碗間的燃氣(天然氣)熱水器排廢氣管泄露,出現頭暈等不適癥狀。”
鑒定結論為職業性急性中度一氧化碳中毒。
隨后,9月21日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了“變更通知”:經山東省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鑒定為職業性急性中毒一氧化碳中毒。
9月20日山東省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重新出具的鑒定書
永旺東泰拒絕蓋章,導致董君無法做因果關系鑒定
在之前的職業病鑒定書出具之后,“原單位”永旺東泰一直催促董君盡快進行因果關系鑒定,以證明其身體后續問題與工作過程中的一氧化碳中毒有關。
董君“對之前的職業病鑒定書有異議”,因此一直未做因果關系鑒定及工傷等級鑒定。而9月20日拿到的這份新的職業病鑒定書是山東省衛生廳重新調查取證后開具的,內容屬實。
在新的鑒定結果出來之后,董君認為進行因果關系鑒定以及工傷等級鑒定的條件已經成熟。
9月22日下午,董君到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青島人社局)做因果關系鑒定,被告知“必須先拿著因果關系鑒定申請書去永旺東泰蓋章才能做。但是我連續兩天去找永旺東泰的負責人要求蓋章,但他們都以放假出差為由拒絕蓋章。”
據董君介紹,做工傷鑒定前須做一份因果關系鑒定,而這份因果關系申請書上須要蓋上永旺東泰的公章。“之前永旺東泰方面一直要我做工傷鑒定,但是因為職業病鑒定書有誤,我才拒絕做工傷鑒定。現在新的職業病鑒定書已經出具了,我可以做因果關系鑒定了,永旺東泰又不給蓋章了。”
律師表示永旺東泰無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9月24日,董君終于在“原單位”永旺東泰找到了人事總務科經理李盛利,但李經理告訴她“這件事與他沒有關系,是日方領導的意思”。
隨后,信網聯系到李經理試圖就永旺東泰拒絕蓋章的原因做進一步了解,但李經理表示,“不再就這件事接受任何采訪”。
青島德恒律師事務所黃鵬舉律師對此表示,在員工工傷治療期間,即使雇傭合同到期,雇主也沒有權利單方解除合同。“目前,永旺東泰已經單方面和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但因董君是工傷,在工傷期間,永旺東泰是沒有權利解除與當事人的合同的。”
黃律師建議董君,“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恢復職位后,再去申請做工傷鑒定。”信媒體記者高鵬見習記者顧青青
[來源:信網 編輯:亞麥]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