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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客來內購會須提前交錢 有員工認為是強制消費

    2015-11-20 22:01:31
    來源:信網
    作者:張松
    責任編輯:光影

    信網11月20日訊 11月2日,市民孫女士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城陽區正陽路的利客來購物廣場強制員工交納預存金,并且必須購買活動內的產品,如果不購買,那么就算完不成任務,進而會影響到他們的工作評價。對此,利客來的辦公室王主任稱,對方的說法有些絕對,預存金其實指的是11月7日利客來購物廣場舉行內購會時的入場門票錢。律師則表示,如果企業內部強制要求員工交納預存金并強制員工消費,那么就是違法的行為。

    利客來強制員工交納預存金?

    近日,市民孫女士告訴信網,城陽區利客來打著“內購會”的旗號,強迫員工購買商場舉辦活動時的產品。

    “我是一名利客來超市員工,但是單位強迫每個員工交納預存金,必須購買超市里的活動商品,如果不買就不給退錢。對于這種做法,員工意見都很大,但又迫于壓力,無處訴說。”孫女士說。

    她表示,近期城陽利客來又強迫她們購買某產品的產品券。“因為我是一名外地打工者,親戚和朋友都在外地,所以根本無法完成下達的任務,每次都等于白交錢,真的不想再這么下去了。對于此事,我希望可以得到一個合理的說法。”

    利客來稱活動并非強制要求

    對于此事,信網聯系到了利客來辦公室的王主任,她解釋說,此預存金與內購會并非強制參與,對方的說法有些絕對。“該員工口中所說的預存金其實指的是11月7日利客來購物廣場舉行內購會時的入場門票錢。這張入場券價值20元,因為這場內購會賣的全都是一家電器的特價產品,所以員工只有持著這張入場券才能入內,預約訂購自己喜歡的特價產品。目前利客來方面已經按照一人一票的標準將總費用支付給了這家電器公司,然后再將入場券分發到每個員工手中,利客來則不會再收取員工任何費用。”

    王主任說,購物廣場確實是舉辦內購會的,但是這個預存金指的是員工如果憑借這張入場券入場,且購買了1000元以上的電器產品,就會得到50元現金和利客來提供的價值50元的購物券返利。對于員工是否想使用這張入場券,那是他們自己決定的。

    王主任說:“持有此入場券的員工也可以叫親戚朋友來參加此次活動。”王主任稱,這次內購會其實算是利客來提供給員工們的福利,員工對于這張入場券的使用權完全是自愿的,如果不想使用,也不會有什么損失。而此次活動也不不與工作業績掛鉤。

    若企業強迫員工消費屬違法行為

    對此,青島德衡律師事務所的黃鵬舉律師表示,如果企業內部存在強制員工繳費消費的行為,那么則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選擇拒絕。“如果企業強制員工消費,那么員工是可以對這種違法的行為提出拒絕的。因為這種強制行為已經超越了員工崗位的工作范圍,所以員工方面是可以不予接受的,維權的話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去進行投訴。”黃律師說。 信媒體見習記者 張松

    [來源:信網 編輯: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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