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brzxx"><nobr id="brzxx"><progress id="brzxx"></progress></nobr></address>

    <address id="brzxx"></address>

    <address id="brzxx"></address>

    <noframes id="brzxx"><form id="brzxx"></form>

    搜索
    信網手機版移動繼續看新聞

    商家標錯價拒絕發貨 京東讓顧客退貨補償購物券

    2016-03-10 10:40:41
    來源:信網
    作者:于曉 岳祥
    責任編輯:亞麥

    信網3月10日訊 三箱國窖1573白酒,每箱2880元,王先生在京東商城看到這一優惠價格后,立刻下單付款購買了三箱。孰料第二天,王先生沒有等到商品送貨上門,卻接到賣家酒之城旗艦店的電話,要求他取消訂單,原因價格標錯了。王先生則認為,自己已經付款,即使價格標錯,也是賣方過錯,不應該由自己承擔后果。京東商城告訴信網(0532-80889431),王先生取消訂單退款后,可以給補償每箱100元消費券,但對于這一結果,王先生并不滿意。

    國窖1573每箱2880元 下單付款后賣家請求買家退貨

    王先生的訂單

    王先生的訂單

    “3月1日,我正在瀏覽京東商城,無意間看到酒之城旗艦店的國窖1573白酒,每箱6瓶2880元,比市面上便宜不少,我一口氣買了三箱,下單之后立刻付款。”王先生說,這款酒的實體店價格在每瓶600元左右,這樣算下來,差不多能省2000塊錢。

    然而僅過一天,王先生就接到酒之城旗艦店的客服電話,對方要求他取消訂單。“客服說網上價格標低了,如果按照這個價格發貨,公司要承擔很大的損失,所以要我取消訂單。”對于這個要求,王先生沒有答應,“就算是標錯價格,過錯也在店家,為什么要我取消訂單?”由于賣家拒絕發貨,王先生便申請京東介入此事。

    “京東給出的處理辦法也是讓我退貨退款,然后按照每箱補償給我100元的京東購物券。”對于這樣的解決辦法,王先生仍舊是不滿意,還是希望賣家能夠按時發貨。

    賣家店鋪已被下架 京東回避賠償問題

    隨后信網在京東上搜索“酒之城旗艦店”,雖然還能看到店鋪網頁,但已經沒有任何商品了,店鋪首頁有兩封致歉聲明。

    酒之城旗艦店的致歉聲明

    酒之城旗艦店的致歉聲明

    “由于新來的員工不熟悉業務,造成價格標示錯誤,公司在2月29日晚上出現400多萬的銷售額,若按標示價格出售,公司將虧損100多萬。”酒之城旗艦店在致歉聲明中表示,希望已經付款的消費者到客服那里退款,并補償每位消費者50元現金,并稱此事之后酒之城將可能不復存在。

    信網嘗試聯系酒之城旗艦店的客服,但沒人回復。京東客服表示,如果消費者就賣家不發貨的問題進行投訴,需要向京東遞交反饋書,由京東介入調查后才能進行處理。隨后,京東客服部劉經理表示,酒之城旗艦店的確出現了標價錯誤的問題,目前京東方面已經將酒之城旗艦店整個店鋪下架。

    對于王先生對于賠償結果不滿意的問題,劉經理稱只能按照之前回復消費者的方式進行,對于店鋪下架后的退款、賠償問題都沒有做出回應。

    買賣合同成立 賣家無理由不發貨

    青島市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熱線的工作人員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并沒有對賣家因標錯價格拒絕發貨的情況作出規定,“如果消費者不滿現狀的處理結果,可以以賣家延遲發貨為由進行投訴,我們會聯系店鋪注冊地的工商部門協調解決。”

    針對王先生的遭遇,青島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單正國律師認為,王先生已經確定了訂單并且按時付款,雙方的買賣合同就已經成立,賣家因為標錯價格而拒絕發貨顯然是不合理的。“要約明確標價,消費者下單付款之后,合同就已經成立了,所以就應該發貨,標錯了價,是商家的問題,但是也應該按時發貨。” 信媒體記者 于曉 實習生 岳祥

    [編輯:亞麥]
    信網版權稿件,歡迎轉載。轉載時請保留完整信息,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精彩美圖 更多 >>

    青島話題 更多 >>

    深度報道 更多 >>

    大家愛看

    信網手機版

    信網小程序

    青島網上辟謠平臺

    AI調解員

    Copyright © 2017 信網. All Rights Reserved 魯ICP備:14028146號 新聞備案:魯新網201653205魯公網安備:37020202000005號
    亚洲欧美精品一区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