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4月25日訊 4月22日早上8點25分,322路公交車行駛至青島山東路時,一名女乘客發現手機被偷,她立即告知駕駛員楊師傅。楊師傅見狀立將車開往路邊并緊閉車門不讓人下車,隨后報警。但沒想到的是,在等待民警到來的,一些乘客竟不停地抱怨,司機要求其開門,更有甚者竟翻窗離開。楊師傅對此感到很無奈,明明是一件助人的事情卻變成這樣,乘客手機被偷司機該不該鎖門停車呢?
監控畫面
早高峰期間車門被關 車內抱怨聲一片
4月22日早高峰期間,楊師傅駕駛的322路公交車行至山東路寧夏路公交車站時,一名女子大喊,“師傅,我手機被偷了!”聽后,楊師傅立馬將車緩慢駛向路邊,并將車門反鎖隨后報警。
報警后,楊師傅向70多名乘客進行解釋,稱有乘客手機被偷因此不能開車門,需要等民警到來,但因正值上班早高峰,等了幾分鐘后,車上就有幾名趕著上班的乘客要求楊師傅開門。“我當時反復跟乘客們解釋,只要等到民警到來就好,都互相配合配合。但不少乘客始終要求開門,說我無權利關門。”
楊師傅認為,車上乘客手機被偷,車上人人都是嫌疑人,為了不讓小偷逃離,楊師傅始終沒有開門。但另他沒想到的是,過了幾分鐘后,許多乘客居然把窗打開跳走了。“當時有一個男乘客說讓我把門趕緊打開,說耽誤了他幾萬元的生意,我一再向他解釋,但他始終不聽,最后竟打開窗跳出去!之后接二連三就有人學跳出去,要是受傷了該怎么辦?”
駕駛員行為符合規定
楊師傅告訴信網,發生這樣的事他特別委屈。“我不明白怎么會有這么多人不理解甚至不顧生命危險翻窗,希望市民以后能理解配合公交駕駛員的工作。”
楊師傅說,大約20分鐘后民警到了現場進行調查,他才開了門,但沒有抓到小偷,民警將年輕女子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青島322路公交車站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目前他們已配合公安部門錄了口供,并提交了監控錄像等證據。“根據青島公交集團員工手冊第四篇第五條,乘客財物出現被盜情況時,駕駛員應向當事人了解被盜財務情況并協助報警。其次還應該關閉車門,對乘客做好解釋工作,等待民警處置,最后向單位報告。因此駕駛員在此次事件的處理是非常得當的,并沒有濫用職權。”
律師:駕駛員行為合理合法
對此,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單正國律師稱,“公交車作為一種流動的交通工具,當有乘客財物失竊后,這已經變成刑事案件了,而車上的乘客包括駕駛員在內都是嫌疑人。因此駕駛員有義務協助乘客向警方報案,并積極配合警方調查,而乘客也應該協助駕駛員配合警方調查。對于其造成乘客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因此,駕駛員的行為是合理合法的,并不承擔刑事責任。” 信媒體記者 顧青青
[編輯:亞麥]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