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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完合同房子未能完成交易 要退中介費遇到難題

    2016-05-01 14:32:57
    來源:信網
    作者:于曉
    責任編輯:亞麥

    信網5月1日訊 今年4月初,國先生看好了一套位于嶗山區的住房,并與搜房網、房主按照首套房的規定簽訂了房產買賣的居間合同。然而,合同簽訂后,搜房網方面才發現國先生名下還有其他未還清的住宅貸款,無法繼續執行合同,并以“客戶單方面違約”為由拒絕退還45000元中介費。而國先生認為,搜房網事先沒有查清楚信息就著急訂立合同,才導致了如今的麻煩事。對此,搜房網于店長告訴信網(0532-80889431),公司方面沒有不同意退還中介費,只是還需與國先生以及房主進行三方協商,才能劃分違約責任。

    有未還清房貸合同無法執行

    今年4月初,國先生通過搜房網看好了位于嶗山區的一套房子,與房主商議一番,最終以450萬元的價格成交。談妥房價后,國先生與搜房網簽訂了房產買賣居間合同,并支付了45000元的中介費和后續保障費用。

    “簽了合同交了錢,搜房網打印了中介報告,當天晚上說我的名下還有一套尚未還清貸款的住宅用房。”國先生說,自己的名下的確有多處房產,之前為了買這套嶗山區的住房,提前還清了一套住宅用房的貸款。國先生查看了貸款余額,表示可以提前還款。然而,就在國先生辦理提前還款手續時,搜房網再次打來電話,表示又搜索到一套國先生名下的未還清貸款的住宅用房。

    “讓我提前還清一套房子的貸款還行,這又出來一套,我實在沒辦法提前還貸了。”國先生說,新簽訂的購房合同是按照首套房的標準約定了首付比例和優惠利率,如果不是首套房,首付的比例要漲到30%,房貸的利率也要上漲。這樣一來,國先生的購房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執行下去了。

    45000元中介費還在協商中

    由于買房不成,國先生要求搜房網退還45000元中介費,但搜房網以“用戶單方面原因違約”為由,拒絕退還中介費。“我也不知道名下的房子有住宅貸款,之前都是委托銀行辦理的,我也不清楚申請的到底是商業貸款還是住宅貸款。”

    對此,搜房網于店長表示,國先生終止購房的事情還在協商中,“沒說不能退還中介費,現在還需要國先生與房主到店,我們三方一起協商。”于店長說,國先生在買房時一直說自己沒有住房貸款,但在提交了材料后卻發現還有兩套房子的住房貸款沒有還清,無法按照首套房的標準執行合同。

    “國先生之前的房子都是商用房,但銀行在辦理貸款時為了提高貸款額度,將貸款的性質標注為住宅,這就使得國先生名下至今還有未還清的住房貸款。”于店長解釋稱,合同都是參照國先生的敘述訂立的,公司也是事后才了解到這些情況,“如果我們拿到客戶的征信報告,就必須先與客戶簽訂合同,有了客戶的同意才行。”

    于店長表示,有的客戶在買房時擔心自己的信息被泄露,所以在簽訂合同后才方便我們詢問相關信息,“像國先生也知道自己名下有住房貸款,并且在買房過程中還清了一套住房的貸款,但最終發現還有其他的住房貸款。所以說客戶本身不知情也好,或者他也可能知道一些情況,我們也不好做判斷。”

    “除了未還清的貸款,房主一方也有了一些變化,所以現在還需要三方一起協商。”于店長表示,他會先與房主和國先生約定好當面協商的事情,簽訂調解協議,后期會向公司總部申請,明確流程和各方的違約責任。

    國先生提供的居間服務合同.png

    律師:具體如何操應根據合同條款

    根據國先生提供的居間服務合同,在第四條違約責任的第三點約定,甲方或乙方違反合同約定(包含但不限于本合同及買賣合同),導致病房不能繼續履行義務的,丙方不承擔責任,且丙方有權利收取本合同約定的居間代理費用,已收取則無需退換。若甲方或乙方向丙方提供虛假信息,給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國先生認為,雖然自己名下還有住房貸款沒有還清,但中介方應該在簽訂合同前就審核材料,而不是先收了錢才審核客戶是否符合首套房的條件。“而且在買賣合同上簽字的是房主的女婿,我沒有看到房主對其的授權委托書,按理說這份合同也應該是無效的。”

    對此,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青島分所的李升成律師認為,國先生與搜房網簽訂的是一份居間合同,中介收取的是居間額。“如果買賣交易沒有完成,我個人認為中介是不應該收取中介費的,但具體如何操作還應根據合同條款進行。”李律師建議國先生根據合同約定與中介協商,如有疑問可以向工商部門求助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信媒體記者 于曉

    [編輯:亞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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