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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時工”干活摔傷 沒合同東日塑粉不想多管

    2016-05-20 20:07:46
    來源:信網
    作者:杜杲燃 見習記者 劉裕
    責任編輯:帛幼

    信網5月20日訊 2014年初,濟寧的孔先生來到位于青島城陽區青島東日塑粉有限公司(下稱青島東日塑粉)打工,主要負責過磅裝箱等工作。2016年2月17日,他工作時不慎從3米高的梯子上跌落摔傷,經醫院診斷為胸12椎體壓縮骨折。青島東日塑粉的王經理支付了700元生活費和1000余元的藥費后,就再也不管了。而青島東日塑粉方面認為,孔先生發生意外時,已非公司員工。到底孔先生受傷該由誰負責?

    401醫院檢查單

    意外摔傷難追責

    2014年初,濟寧的孔先生來到城陽區的青島東日塑粉打工,主要負責過磅裝箱等工作,但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2月17日,青島東日塑粉的王經理讓孔先生爬上約三米半的高空固定電線,在工作過程中不慎從梯子上摔了下來,當時孔先生呼吸困難,頭“嗡嗡”響,渾身疼痛。“本來王經理扶著梯子,但他突然松手導致梯子歪掉,我就摔了下來。”孔先生被送往醫院。

    經四零一醫院診斷,胸12椎體壓縮骨折,醫院建議手術并住院治療。“但王經理卻說不用住院,只給我開了些藥,讓我回家靜養。”孔先生只得回家靜養,但腰疼一直沒好,王經理只給他700元生活費和1000余元的藥費。目前他只能依靠妻子每月1500元的微薄收入度日。為此,孔先生要求公司先支付部分生活費用,并承擔手術及住院費用,但公司一直無人過問此事。

    東日塑粉公司:孔先生只是臨時工

    對此,東日塑粉公司的王經理回應稱,孔先生只是臨時工,并非正式員工,年前因打架斗毆被公司開除。2月17日,他偶遇孔先生,就花費100元讓孔先生幫忙。至于孔先生何時來工作的,他表示不清楚。

    王經理告訴信網,孔先生從來沒有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受傷跟公司沒有關系。他已經為墊付了孔先生1000余元醫藥費和700元生活費。目前孔先生已經申請勞動仲裁,賠付結果以勞動仲裁為準。

    對于王經理的說法,孔先生并不同意。“我一直正常上班,早上八點上班,下午四點半下班,怎么可能是臨時工呢?”

    沒有“臨時工”一說,公司應負責

    市北區勞動保障監察局的工作人員稱,由于沒有勞動合同,所以無法判定孔先生何時就職。但如果公司不承認勞動關系,那么孔先生想要認定工傷,需要提供可以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可以提供工資條、工作服、找公司要賠償的錄音或者其他證據,以證明與公司的勞動關系,確定之后再進行工傷鑒定?,F在已經沒有‘臨時工’這一說法。只要產生了實質性勞動關系,公司就應對勞動者的工傷負責。”

    這位工作人員告訴信網,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時簽訂,或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每月二倍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合同,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的鄭勝儀律師也認為,孔先生的說法與公司不一致并不影響孔先生維權,因為不管他是“正式工”還是“臨時工”,只要被請來做公司的工作而非王經理私人的工作,那么就有權向公司提出一定的賠償要求。

    信媒體記者 杜杲燃 見習記者 劉裕

    [編輯: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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