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1月1日訊 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交警市南大隊了解到,11月1日下午三時左右,市南大隊隧道中隊民警在巡邏途中發現一輛污損號牌機動車,在處置交通違法過程中,又發現駕駛人屬酒后駕駛,該車駕駛人張某某被一次記滿24分。
11日下午三時左右,市南大隊隧道中隊民警在瞿塘峽路正常巡邏時,發現一輛灰色東南牌轎車車牌有異樣,于是民警對該車及駕駛人張某某攔停檢查。民警發現,該車輛前后牌被折斷、最后兩位數缺失。民警將駕駛人帶到中隊進行進一步處理,在處理過程中,副中隊長紀尚松聞到一股酒味,并質疑該車駕駛人有酒后駕駛的嫌疑。但駕駛人張某某一口否定自己喝過酒,中午只是和朋友一起吃飯而已。經酒精測試儀測定,張某某乙醇含量達到25mg/100ml,屬酒后駕駛。
張某某因為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將被處于1000元罰款、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記12分,同時,因為污損號牌將被處于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駕駛人張某某將要在暫扣期滿后再次進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合格后,方可取得合法駕駛資格。
信網全媒體記者 姚飛 通訊員 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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