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1月14日訊 2016年9月,張女士來到李滄區惠水路518號米羅灣小區看房,并在接到置業顧問高先生通知后交納了2萬元認籌款,鎖定了四期29號樓的一套住房,卻在此后了解到四期并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對此,開發商青島新海園山溪春城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新海園置業)坦言由于政府管控嚴格,目前四期確實還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但此前收取認籌款是開發企業的普遍做法,交錢的業主可聯系退款。
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就認籌
2016年9月,張女士來到李滄區惠水路518號米羅灣看房,置業顧問介紹,小區周邊教育、醫療資源豐富,交通快捷便達,前往李村商業圈和李滄萬達廣場都很近。9月15日,張女士收到置業顧問高先生的短信,稱9月17日上午進行升籌,交2萬認籌金就可鎖定房源。
根據張女士提供的短信,置業顧問高先生說預計9月17日上午進行升籌,刷2萬鎖房源,且不收現金和信用卡只收銀行卡。當天升籌有至少4個點的額外優惠。若對房子不滿意,認籌金可在每周三下午集中辦理退款。
9月17日當天,張女士交了2萬認籌并鎖定了29號樓的一套住房,但卻在此后得到了另一消息:米羅灣4期竟然沒有預售許可證。“那收的認籌款可以退嗎?”張女士提出了疑問。
米羅灣稱是普遍做法
對于張女士的疑問,信網聯系了米羅灣售樓處,工作人員卻對9月的認籌不愿透露太多。“由于政府管控嚴格,目前還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無法交認籌金,但預計時間不會太長,四期可能11月月底開盤。”
隨后,信網又聯系了開發商。關于預售問題,工作人員回應在取得預售許可之前,很多房地產開發企業會為了鎖住客源認籌。“這是很普遍的現象,而業主們為了取得優惠也會自愿交錢,此后不要房源了可以申請退款。”
工作人員說,在認籌金方面,他們一般會組織搜房網或者中介等第三方進行團購活動時收取,認籌金并不是交給開發商,而是交給第三方。“現在政府管控嚴格,如果確實有業主被收了四期的認籌款,可拿相關單據進行退款。”
核實后將對開發商進行處罰
信網了解到,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青島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工作人員回應,李滄區惠水路518號米羅灣四期目前尚未取得《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具備預售的條件,不能收取認籌款。如市民交納了認籌款,可持相關單據進行舉報,工作人員核實后將對開發商進行處罰。 信網全媒體記者 劉裕
[編輯:齊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