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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合同為續簽還莫名被解聘 萬達紐特拒絕回應

    2016-12-14 17:30:22
    來源:信網
    作者:鄭艷婕
    責任編輯:帛幼

    信網12月14日訊 近日,市民呂先生向信網(熱線0532-80889431)反映,他在青島萬達紐特食品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工作兩年多了,今年10月份突然被無故辭退,“我平時工作認真負責,卻被突然開除,不但沒有任何說法也沒有相應補償。”對此,萬達紐特食品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拒絕回應此事,市北區勞動保障監察局的工作人員目前已經介入調查。

    從2014年4月起,呂先生就開始在萬達紐特食品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任職駕駛員,6月份試用期滿后,每月工資2400元,勞動合同每年一簽,可到了今年6月1日續簽的時間,公司沒有和呂先生續簽合同。“公司說員工的合同都沒簽,我也就沒有細問。”可到了10月26日,呂先生卻突然接到了公司的解聘通知。

    “我平時工作沒有出什么問題,公司也沒跟我說解聘的原因,就直接讓我走人。”呂先生告訴信網,自己就職的這家公司是私人企業,所謂的解聘通知也就是書記的口頭說明,沒有書面通知。不僅如此,公司連離職手續也沒有為自己辦理,“我去公司催著要解聘協議書,可人事部的同事卻說我是自己要求離職的,沒有這份協議書。”

    針對呂先生反映的情況,信網聯系到青島萬達紐特食品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卻稱人事部變動具體情況不明,并拒絕透漏相關信息,而該公司的書記也無法取得聯系。

    對于公司突然解聘自己的行為,呂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在公司也要不到合理的說法,無奈之下只能向市北區勞動保障監察局求助。“呂先生反映的情況目前正在調查,查清后會依照法律程序及當事人的相關訴求予以處理。” 市北區勞動保障監察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應當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山東首辰律師事務所吳律師認為,關于呂先生是被解聘還是自動離職的問題,須雙方各自舉證,如果萬達紐特食品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堅持是呂先生自動離職,須拿出相關證據,呂先生也須拿出被解聘的證據。如果雙方協調未果,呂先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信網全媒體見習記者 鄭艷婕

    [編輯: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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