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25日訊 3月19日,信網(熱線0532-80889431)報道了青西新區山海苑業主反映小區存在交首付后不網簽,甚至存在“一房兩賣”的情況(詳見《已簽約的房子卻又重新出售 山海苑一房兩賣?》)。山海苑開發商青島雙月園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月園”)承認因民間借貸等原因將部分房屋抵押,但之后會進行回購,保證業主權益。然而,雙月園的“債主”之一青島江山輝煌股權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伙)卻找到信網,稱雙月園的公章處于被監管的狀態,在法院查封后根本無法與業主簽訂正式的銷售合同。信網嘗試聯系雙月園相關負責人郭總監,但截止發稿沒有得到任何答復。目前,雙月園已經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債主”現身:雙月園欠錢未還
23日下午,信網見到了江山輝煌的任先生,“這是我們在青島投資的項目,但完全沒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雖然公司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也查封了山海苑的房子,但由于不具有財產優先權,到現在還是無法執行。”任先生告訴信網,雙月園曾以山海苑的房屋為抵押,先后向包括江山輝煌在內的兩家公司以及多名自然人借貸,但由于逾期沒有還清欠款,大家都按耐不住,紛紛向法院提起訴訟。
“我們的案子是2015年9月在黃島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另一家公司比我們稍晚些,但標的額比較大,省高院將案子指派給了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另外兩位自然人的案子是由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任先生告訴信網,當初雙月園以房屋為抵押,向公司借款6200萬元,如今本金加上利息,雙月園應還的款項接近7000萬元。
任先生還說,其實山海苑這一項目已經基本完工,現在工人都在小區里進行最后的綠化和收尾工作。“據我所知,山海苑項目分兩期,一期項目完全可以還清雙月園所有的欠款,但不知道為什么開發商一直不愿出面解決。”
雙月園印章被監管
在信網對業主懷疑山海苑“一房兩賣”一事進行報道后,不少業主給信網發來信息詢問項目的具體情況。
信網發現,交了首付但是手中沒有合同的業主不在少數,“當時置業顧問說合同要拿回公司統一蓋章,可這一拿回去就再也沒有給我。”同時,很多業主也都打聽到開發商惹上了官司,大家最關心的問題都是“我還能不能住進新房?”
“因為雙月園沒有還清欠款,法院將山海苑的房屋查封后,雙月園的各種公章印鑒都是由我們和另一家公司監管。業主說買了房子拿不到合同是很正常的,因為雙月園的公章和財務用章都不在公司,他們是沒有辦法提供加蓋了公章的正規合同的。”任先生介紹說,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不能進行銷售的,如果業主是在山海苑被法院查封后買的房,很有可能最終無法住進新房。
對于任先生反映的情況,信網聯系了黃島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稱,之前也接到過不少山海苑業主的投訴,但業主關心的也是最后能不能拿到房子的問題。“業主現在首先要確定自己購買的房子是否被查封,或者確定查封與買房的先后順序。如果是在查封之前就簽了合同,可以到法院咨詢能否依法解封;如果房子已經被查封,開發商后期又將房子出售,那就只能建議業主找律師咨詢一下,或者到法院確認一下開發商是否有其他可以銷售房屋的授權文件。”
為了證實任先生所反映的情況,信網多次聯系青島雙月園投資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負責處理此事的郭總監不在公司,承諾會讓郭總監與信網聯系。然而,截至發稿,信網沒有接到雙月園的任何答復。
律師建議:可盡快提起訴訟
信網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的信息查詢到,青島雙月園投資有限公司已經6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原因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而根據(2015)黃執字第3511號,對于江山輝煌提起的執行要求,黃島區人民法院已經于2015年9月6日立案執行,“在過行過程中,本院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的土地及房產等財產。但此財產設有優先權,優先權人所申請執行的案件已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由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
對于業主如今面臨的情況,信網咨詢了山東信公律師事務所的董來陽律師。“根據業主和江山輝煌反映的信息,雙月園的行為應該屬于屬‘一房二賣’,并且爭議房屋被法院查封,后買受人很難順利取得房屋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董律師認為,開發商銷售房屋時存在欺詐情形,應承擔違約責任,后買受人可以請求開發商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同時,董律師還表示,由于其他公司對法院所查封的山海苑住房有財產優先權,一旦開發商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業主就有可能面臨“錢房兩失”的窘境,“因為開發商隱瞞了所售房屋已出賣給他人、房屋已被查封及存在抵押權的事實,已經存在欺詐情形,業主現在就可以依法起訴維權。” 信網全媒體首席記者 于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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