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31日訊 信網(0532-80889431)了解到,2017年3月30日晚21時30分許,青島交警市北大隊遼寧路中隊執勤交警正在孟莊路巡邏夜查,警車行駛至昌邑路口時,一輛黑色長城牌魯B2JE97的越野車從院里突然倒車往外出,“砰”一聲,民警躲閃不及越野車撞到警車,執勤交警下車后發現該車駕駛人羅某某坐在車上醉醺醺樣子,完全一副不清醒狀態,羅某某發現自己撞到警車了,神情也有點緊張,民警詢問“喝酒了吧?身上酒氣很重”,羅某某吞吞吐吐沒有回答,民警隨即對其進行酒精測試,酒精含量結果242mg/100ml!已經遠遠超出醉駕80mg/100ml標準,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羅某某也無法提供駕駛證,經民警核對,原來駕駛人羅某某在2016年11月24日被市北交警在萍鄉路查處過一次酒后駕駛機動車,一次教訓對羅某某可能無法起到警示作用,這次羅某某是在禁駕期再次醉酒駕駛機動車倒車時撞向警車,進而被交警查到,這次羅某某不僅會因為駕駛證在吊扣期間駕駛車輛受到行政拘留處罰,還將因為醉酒駕駛受到六個月以下拘役、吊銷駕駛證并處罰金。
羅某某交代,當日傍晚和朋友一起喝酒,大約喝了4瓶多啤酒,喝完酒后自己也很興奮,根本沒有意識自己都搖搖晃晃的不能開車,但是自己還是感覺離家也不遠,不一會就到家,感覺晚上交警查車不會查到自己,就心存一絲僥幸開車上路,結果自己剛倒車時就撞到警車,太出乎意料了。羅某某對自己行為要付出沉痛的代價,希望這次懲罰給他深刻教訓。
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通訊員 王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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