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5月3日訊 青島市環保局官方微博發布環保案例,2017年3月15日,城陽分局執法人員對位于流亭街道雙元路西的青島迪世亞制鋼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采取水樣。3月17日,城陽分局監測站出具監測報告,排放污水Pb濃度為1.39mg/L,超過《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中規定的0.5mg/L的排放標準。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和《青島市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之規定,4月21日,城陽分局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給予該公司罰款人民幣3738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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