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28日訊 因為客戶著急要貨,梁女士特意選了快遞速度最快的順豐速運郵寄了一件價格近萬元的塑身衣,不料這件塑身衣卻因為快遞員的失誤被遺落在倉庫里,導致梁女士既損失了利潤,還被公司罰了款。順豐速運方面告訴信網(0532-80889431),由于客戶未進行保價也沒有提供商品的價值證明,因此只能按照公司規定,予以最高600元賠償。
2017年6月6日,梁女士通過市北區順豐速運點將售價9980元的瘦身衣寄給河北廊坊的客戶,花23元選擇了順豐速運的“次日達”快遞方式??傻搅?月13日,梁女士卻突然接到客戶電話,說塑身衣并沒有收到,但梁女士通過物流信息查詢到的卻是快遞在6月8日就被簽收了,“我給發件員打電話,才知道由于快遞員的疏忽,快遞一直被遺落在倉庫,并沒有被發出。”
梁女士說,因為順豐速運的失誤,客戶取消了交易,導致自己損失7000元利潤,還被公司罰了3000元。雖然順豐速運同意賠償500元現金和100元電子券,但梁女士無法接受:“至少要把損失的7000元利潤賠償給我。”由于雙方沒有協商好賠償問題,直到現在梁女士的貨物還在順豐速運的倉庫里。
對于梁女士提出的賠償要求,順豐速運青島分公司的張經理表示,快遞沒有被按時發出,是因為快遞員將其他客人的快遞單號信息錄入到了梁女士的單號內,但由于梁女士提供不出貨物的有效價值證明,而且貨物沒有進行保價,按照公司規定,最高賠付600元,“如果梁女士能提供出有效的價值證明,我們會按照貨物價值以及公司規定進行相應的賠付。”
山東新島律師事務所的劉金霞律師認為,在這一事件中梁女士有舉證責任,需要提供有效價值證明,證明貨物價值。“如果梁女士能提供出有效價值證明,則可以到法院起訴請求順豐賠償自己的直接損失,但是對于順豐給自己造成的間接損失,如7000元的利潤損失則不可以主張。”
信網全媒體見習記者 潘雅欣
[編輯:三人目]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