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9日訊 “說今年5月份開盤,到現在也沒開盤,我要求退款,他們不是說領導不在,就是財務去外地了,不給退款。”近日,青島市民遲先生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他在膠州鴻錦鳳凰新城購買的商品房,至今未能開盤,他擔心出現問題,想退掉定金,但卻屢屢碰壁。信網獲悉,上半年鴻錦鳳凰新城因未取得預售許可資格收取定金被要求整改過。
交完定金遲遲未開盤
2017年1月份,遲先生看中了位于膠州市廣州路和香港路交匯處的鴻錦鳳凰新城,“當時的均價4900元,說是5月份就能開盤。”考慮到開盤時間較近,又是自己看中的地段,遲先生就參加了當時的活動,“先交了1萬元定金,后來催我又交1萬元。”
然而,到了5月份,遲先生并未等來開盤的消息。“到現在也沒開盤,畢竟是個小開發商,7月份我就擔心會出現其他問題,想退款。”遲先生說,他找了多次,“不是領導不在,就是財務去外地了,還給我說即使領導都在也要等兩個月。”
現在,遲先生除了想盡快退款,還想弄清楚鴻錦鳳凰新城在未開盤前收取定金是否合理,“沒有開盤條件就預售,收定金是否違法?”遲先生說,本來打算年初定下房子,可這么一拖,房價水漲船高,他也是有苦難訴,“現在的房價大概得8000元左右,耽誤了半年多,我也沒辦法。”
鴻錦鳳凰新城:可以退款
對于不給退款一事,鴻錦鳳凰新城銷售中心的崔女士予以否認,她表示隨時可以退款,“不可能不給他退款,現在我們缺的是房源,不是客戶。”
未開盤前收取定金是否合理?崔女士并未置評,但稱客戶交定金實際上就是保證在鴻錦鳳凰新城開盤后,能夠確保有房可選。對于遲先生所述未在5月份開盤一事,崔女士表示,按照之前的預期,鴻錦鳳凰新城可以在5月份開盤,“因為審批手續嚴格,所以超出了預定日期,現在剛結束土地掛牌手續,下一步就是公示,公示完之后,就可以辦理相關手續開盤。”崔女士說,按照現在的進度,最早在2017年底左右可以開盤,最晚則要等到2018年。
崔女士再次重申,退款沒有任何問題,可以與遲先生協商此事。
曾被下達過整改通知
據了解,住建部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文規定,“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
那么,鴻錦鳳凰新城公開收取意向金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膠州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鴻錦鳳凰新城現在剛結束掛牌相關程序,還未取得預售許可,“不允許開發商在未取得預售許可之前,以意向金、定金等名義向客戶收取費用。”
工作人員告訴信網,在2017年上半年,曾對鴻錦鳳凰新城收取定金下達過一次整改通知,“當時,鴻錦鳳凰新城曾答應將費用退還給客戶,如果該項目現在還存在此現象,那么,我們將繼續責令整改,并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 信網全媒體記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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