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16日訊 近日青島的李女士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她在網上購買的貨物于7月30日從北京發出,用的是如風達快遞,半個月過去了,貨物仍然沒有到達李女士手中,而網上的快遞狀態卻顯示貨物已經被成功簽收。信網多次致電如風達客服,但均未收到回應。
李女士平時喜歡上網購物,7月30日當天李女士在網上花300元購買了一張電話卡,商家當天就使用如風達快遞發了貨。但半個月過去了,快遞依然沒有到達李女士手中,“快遞從北京到青島走了三天,在中轉站又呆了四天,然后網上顯示已經簽收,但直到8月15日我連快遞的影子都沒見到。”
李女士表示,在發現快遞已被簽收了的情況下她曾多次聯系負責送件的快遞人員,但連續三天都沒有聯系上,隨后李女士致電如風達快遞客服。“每次聯系他們都會說當天會送到,但每次都沒有收到,現在快遞在青島已經呆了十幾天了,換別的快遞早就應該到了。我認為如風達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沒有盡到相應的責任,希望能給我一個說法。”
8月11日,信網聯系如風達客服,對方表示會安排相關人員進行回復,但截至8月15日下午,信網未收到任何回復。
信網通過查詢得知,因為快遞服務問題頻出,2016年10月份如風達快遞就曾被國家郵政局約談。
山東新島律師事務所的高越騰律師告訴信網,如果如風達快遞沒有將貨物送至李女士手中,那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如風達快遞需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但賠償的金額很難確定。“個人認為按照貨物原價賠償是比較合理的,但目前快遞行業賠償標準并不統一,具體數額還需要雙方協商。”
截至發稿信網獲悉,如風達快遞已賠償李女士300元,雙方已達成和解。信網全媒體記者 楊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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