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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發商配套計量設施違規 藍山灣還要按面積交費

    2017-09-28 09:56:24
    來源:信網
    作者:于曉
    責任編輯:光影

    信網9月28日訊 近日,李滄區藍山灣二期的業主傅先生向信網(熱線0532-80889431)反映,眼看又要到了供熱季,可小區的供熱計費方式到現在還沒改過來。原來,藍山灣二期是2015年交付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采用按照用熱量計費的方式交納供熱費,可在過去的兩個供熱季里,業主們都是按照房屋面積交錢。青島市城市管理局的工作人員也證實,小區開發商青島躍龍升置業有限公司違反了相關規定,自行配套建設了熱計量裝置,未達到計量表分戶計量要求。

    交房兩年小區供熱計費仍未更改

    傅先生告訴信網,在過去的兩個供熱季,大家都是按照房屋面積交納,每年供熱費都要上千元。但是根據小區的交房時間,藍山灣二期應該實行計量收費,而不是統一按照面積收取。

    信網查詢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08年發布的《民用建筑供熱計量管理辦法》,第六條明確規定“新建建筑和進行節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須按照規定安裝供熱計量裝置、室內溫度調控裝置和供熱系統調控裝置,實行按用熱量收費的制度。”既然藍山灣二期的建設時間晚于這份管理辦法的出臺時間,為什么小區還是執按照面積收費的方式呢?

    “當初我們只知道小區有雙氣,交房時屋里鋪好了地暖,根本沒想收費的事,后來才知道是開發商安裝的設施不對,才導致小區無法實行按用熱計量收費的。”傅先生說,如果換成按計量收費,每年能省下幾百元供熱費。

    藍山灣二期無用熱設施改造計劃

    信網先聯系了小區的藍山灣物業,負責人孫主任證實小區確實一直采取按照面積收取供熱費,開發商從未將有計算業主用熱數量的設施交接給物業,“前段時間供熱企業曾在小區里進行了一次調研,雖然物業沒有參加,但聽說很多業主不同意改為按照用熱量收費的方式。”孫主任表示,自己不清楚計量設施改造的情況,如果是有關房屋的配套設施,還得聯系開發商問清楚。

    隨后,信網撥打了開發商青島躍龍升置業有限公司藍山灣項目的電話,工作人員稱藍山灣二期一直都是采用按照面積收取供熱費,“不知道有按照用熱量收費的事,現在也沒有計劃進行改造。”

    開發商違規建設計量裝置

    信網了解到,藍山灣二期由能源開源后海熱電公司負責供暖,換熱站的工作人員介紹說,藍山灣三期項目目前都沒有辦法執行按用熱量收費的方式,原因就是開發商在建設時根本沒有配套這些設施,“如果想要進行改造,幾乎得把整座樓拆了。”工作人員表示,之前有部分藍山灣的業主希望采用按用熱量收費的方式,開發商也承諾進行招標建設,但是到目前沒有任何進展,“今年小區肯定是還要按照面積收取供熱費,究竟能不能改造、什么時間改造,都還得等開發商決定。”

    對此,信網咨詢了青島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證實藍山灣二期開發商違反了相關政策規定,自行配套建設了熱計量裝置,未達到計量表分戶計量要求,需要由原建設單位負責整改,整改后實施計量收費。“2016年9月多個部門就一起與開發建設單位進行協調,要求對分戶熱計量設施進行完善,目前還處于對該小區計量表遠程采集系統詢價、招標的階段,等招標完成才能進行整改。” 信網全媒體首席記者 于曉

    [編輯: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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