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17日訊 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實的身份信息是當事人應當遵守的最起碼的訴訟義務,但是有些當事人卻將此不當回事兒,任性提供虛假身份信息,而任性的后果就是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膠州法院對一起公民提供虛假身份信息的訴訟案件開出了5000元的“罰單”。
針對當事人提供虛假身份信息的現象,近日膠州法院開出首張罰單,被罰款的是一起加工合同糾紛案件中的被告王某。原告尤某以王某拖欠加工費為由向膠州法院提起訴訟。王某應訴后,在庭審調解時,法院明確告知王某提供身份證證明真實身份信息,但王某稱自己的身份證正在辦理其他業務,隨口謊報了身份信息。之后法院多次通知王某提供身份證件,但王某都以各種理由拖延,辦案法官敏銳的察覺事有蹊蹺,于是到公安機關進行查證,果然發現王某提供的出生年月日與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均是假的。法院認為王某提供虛假的個人信息,其行為嚴重擾亂司法程序,導致法律文書無法執行,故對王某處以罰款5000元的民事制裁。
信網全媒體記者 潘雅欣 通訊員 劉豐文 陳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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