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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商藍岸新城房產證遲遲未辦 啥時候能辦還得等

    2017-11-11 08:54:13
    來源:信網
    作者:顧青青
    責任編輯:芃芃

    信網11月10日訊 “說好半年給辦房產證,這都一年了,房產證還沒通知辦理。這不耽誤我賣房嗎!”近日,市民張先生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2015年他購買了魯商藍岸新城的房子,于2016年11月交房。張先生稱,當時置業顧問曾承諾半年后統一辦理房產證,但目前連合同約定一年辦理房產證的期限都過了,他始終沒有接到辦理房產證的通知。魯商藍岸新城售樓處的工作人員表示,房產證辦理準備工作正在進行當中,而對于什么時候能辦,要根據業主提交資料的速度快慢來決定。

    說好半年辦證至今未接到通知

    2015年,張先生在魯商藍岸新城購買一套房屋,于2016年11月交房。“交房時,置業顧問曾承諾半年后辦理房產證。”但截至今日,張先生始終沒有接到魯商藍岸新城辦理房產證的通知。

    張先生告訴信網,2017年3月,他因資金周轉問題,打算把房子賣掉,但是就是苦于沒有房產證,只能將房屋出租。“而不光如此,因為房產證的問題,很多業主落戶和孩子上學都成了問題。這說好的半年辦證,到現在都一年了,也沒有人通知。”

    張先生稱,他和魯商簽署的購房合同第十四條曾規定,甲乙雙方在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日起365天內,由雙方依法向高新區房地產登記交易中心辦理價格申報、過戶申請手續、申領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我是11月2日交的房,現在已經過了365天,魯商已經違約了,希望魯商能夠加緊辦理房產證的進度,早日給我們業主一個答復。”

    魯商:客戶稱半年約定辦證無根據

    魯商藍岸新城售樓處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目前她們已經開始分批通知客戶辦理房產證了,“但辦理房產證都是有一個過程的,目前準備工作我們已經在進行當中,材料也正在準備。”

    對于前期置業顧問曾允諾業主半年即可辦理房產證的說法,工作人員表示沒有說過,“對于這個說法,客戶有書面紙質版的依據嗎?我們沒有員工跟客戶約定半年辦理房產證的期限。我們的購房合同對于房產證辦理的時間都是有約定的,一切按照合同規定來。而對于什么時候能辦,要根據業主提交資料的速度快慢來決定。”

    目前,按照張先生和魯商簽署的購房合同,申領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期限已過,對于這一情況,工作人員表示,合同內容標注的應該是365個工作日,但到底是自然日還是工作日,他將會去核實合同內容再回復。但截至發稿,信網未得到任何回復。

    律師:業主可按合同主張逾期辦證違約金

    山東新島律師事務所高越騰律師表示,雖然業主主張置業顧問曾允諾他半年即可辦理房產證,但因沒有實質證據所以雙方辦理房產證的期限還需要以合同約定為準。“如果按照合同約定,雙方約定辦理房產證的時間已過,業主則可跟開發商先行協商加速辦理,如協商不成,可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部分,索賠逾期辦證違約金。如果合同未約定這部分違約金,業主也可以以法律途徑主張個人損失。” 信網全媒體記者 顧青青

    [編輯: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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