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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甲醫院有劣藥 黃島區中醫醫院被處罰

    2017-12-08 20:01:24
    來源:信網
    作者:于曉
    責任編輯:乒乓

    信網12月8日訊 近日,青島市網上行政處罰服務大廳公布了一批近期受處罰的單位和個人,青島西海岸新區的一家三甲醫院青島市黃島區中醫醫院赫然出現在被處罰的名單當中。信網(熱線0532-80889431)據此向醫院方面求證,工作人員證實被檢查的兩種藥品醋柴胡和柴胡因含水量超出規定標準被認定為劣藥,“雖然這個問題不會影響藥效,但醫院已經把這批藥品都處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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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上午,信網聯系了青島市黃島區中醫醫院藥劑科,工作人員證實,醫院確因劣藥問題被食藥監處罰,但原因并不是藥品本身的質量有問題,而是在檢查中發現藥品的含水量超出規定標準。

    “從被檢查的醋柴胡和柴胡這兩種藥品的批號來看,都是夏天生產的,可能是生產的時候受天氣影響藥品里的水分就沒有弄干凈。”工作人員告訴信網,醫院購進藥品后一般三四個月就會銷售完,而被檢查的藥品恰好是還沒售出的剩余藥品,“如果藥品保存時間過長,受潮后水分含量增加,可能會導致藥品變質,但不會影響藥效。”

    對于這批被認定為劣藥的產品,工作人員表示這些藥品已經被處理掉了,肯定不會出售給患者,“而且我們醫院的藥品儲存設備也很完善,完全可以保證藥品在醫院儲存時不受潮。”

    從食藥監公布的案件信息信網了解到,2017年11月7日,稽查支隊接到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批號為20160801的醋柴胡和批號為170601的柴胡經檢驗性狀不符合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第(六)項之規定,應以劣藥論處。這兩種藥品分的生產單位分別是河北祁新中藥顆粒飲片有限公司和安徽億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黃島區中醫醫院也能夠提供供貨商資質、隨貨同行單、發票、驗收記錄等材料。從使用情況看,青島市黃島區中醫醫院購進的該批次醋柴胡11Kg、使用了8.7Kg,購進柴胡15Kg、使用了14.7Kg。

    根據《山東省藥品使用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用藥人購進藥品,不得有購進假藥、劣藥”及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用藥人應用藥品,不得應用假藥、劣藥”的規定,食藥監發布了(青)食藥監藥罰〔2017〕Y027號和(青)食藥監藥罰〔2017〕Y028號處罰決定書,沒收劣藥醋柴胡2Kg;沒收藥品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1倍罰款,合計罰款20381.25元。

    信網全媒體首席記者 于曉

    [編輯:乒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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