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2月25日訊 12月24日晚,魯B70AP0號車輛駕駛員劉某某因體內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13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被青島交警市南大隊膠州灣隧道中隊查獲,根據法律規定,劉某某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因為醉酒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將被移交至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將判其1-6個月的拘役并處罰金。
為嚴查超速、超載、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12月24日晚上青島交警市南大隊交警在膠州灣隧道設點夜查,10點30分左右,一輛魯B70AP0號黃色長安牌小轎車駛入隧道內。“當時我正在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忽然我一抬頭,發現這輛剛剛駛出隧道口的黃色小轎車行跡十分可疑。”據當時夜查的民警介紹,這輛沿著黃島至青島方向行駛的小轎車,剛剛駛出隧道口,發現前方有交警正在設卡查車,本來形勢速度很正常的車輛,突然速度慢了下來,而且走走停停,顯得十分猶豫。
憑著多年的工作經驗分析,這輛車行駛軌跡十分可疑。“我立刻叫著同事一起走到這輛車前,要求駕駛員搖下車窗出示證件時,我先聞到了一股比較淡的酒精氣味,而后當我探進車身想進一步查看時,我發現駕駛員本能的把身體往里挪了挪,好似是有意在躲避我一樣。”但是車內濃烈的酒味還是引起了交警的懷疑。
為了保證駕駛員及其他過往車輛的安全,交警立即要求駕駛員將車輛熄火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測。據駕駛員劉某某自稱,當晚驅車到黃島去參加朋友聚會,席間經不住朋友的推搡,就喝了幾瓶啤酒,因為覺得自己還算比較清醒而且時間也比較晚,就狀著膽子回青島,沒成想剛駛出隧道口,就遇上交警查車,心理十分害怕。隨后,交警對駕駛員劉某某進行了酒精呼吸檢測儀檢測,在儀器的檢測下,顯示劉某某體內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13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當晚交警將劉某某送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目前,魯B70AP0號車輛駕駛員劉某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將接受法律的嚴處。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通訊員 白亮 殷蕾
[編輯: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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