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月9日訊 收到假幣怎么辦?為了發泄心中的不快,有的人會嘗試把假幣花出去,追回自己的損失,但卻不知道這種處理方式將面臨法律的處罰。1月9日,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了解到,來青務公的章某因故意使用假幣購物被識破,被城陽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1月9日適逢惜福鎮大集,上午9時40分許,惜福鎮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集上有人使用假幣。接警后110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趕到現場后,民警見到了使用假幣的女子章某(河南省,39歲),據攤主敘述:章某剛剛來自己攤位買菜,結賬時拿出一張百元人民幣,自己照例查看了錢的真偽,沒成想錢竟然是假幣,攤主當場質問章女士,但是章女士非但不承認,還試圖拿回假幣逃走,遂趕緊報了警。面對民警的訊問,章某雖承認自己使用了這張錢,但拒不承認自己知道是假幣,看到章女士雖然一味辯解,但是神情緊張慌亂。民警遂將章某帶回所內做進一步調查。
經訊問,章某如實供述了自己使用假幣的違法行為。章某跟隨弟弟來青務工,在某服裝市場做批發生意,平時顧客太多,生意繁忙,自己收錢時也沒仔細檢查,就在賬目結算時發現了幾張假幣,心里又氣又急,責怪自己不該粗心大意,但又心有不甘,心想不能自己承擔損失,便心存僥幸的打算找合適的機會花出去。一個月前曾試圖花過一次假幣,也是被當場發現,但是因為謊稱自己不知情而蒙混過關,攤主也沒有報警追究,這一次想再次故技重施,卻再次被當場識破。
民警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而持有、使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罰款。
再次也提醒廣大市民,在收錢時要注意仔細辨別真偽,如收到可疑貨幣,應及時到就近銀行進行鑒別,如屬假幣,應配合金融機構開展收繳工作,并向公安機關報警;如果看到別人大量持有假幣應勸其上交,或向公安部門報告,以便警方盡早介入,避免假幣流入市場,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信網全媒體記者 顧青青 通訊員 欒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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