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16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從膠州交警大隊了解到,為維護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膠州交警大隊開展了一系列的專項整治工作,特別是針對“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實行從嚴處理、從重處理,對酒駕違法行為“零容忍”。
2月16日中午13時左右,膠州交警大隊在營里路開展酒駕整治行動,在對一輛紅色小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劉某神色慌張,并一再強調自己沒有喝酒,駕駛人的反常反應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于是對其進行了酒精測試,測得駕駛人劉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55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
經過后續調查詢問,駕駛人劉某2016年12月8日份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還在實習期內,當執勤民警告知劉某其駕駛證將被依法注銷時,劉某十分懊悔的說道:“這個駕駛證是我好不容易才考到的,現在說沒就沒啦!”執勤民警耐心教育道:“來之不易的駕駛證你應該好好珍惜,而不是抱著僥幸心理,瞬間又把它弄“丟”了,希望你能吸取這次的教訓。”隨后執勤民警依法給予劉某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因為其在實習期內駕駛證將被注銷。
信網全媒體記者 姚飛 通訊員 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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