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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聽說要在看守所里過年 青島老賴認慫還錢

    2018-02-07 20:38:11
    來源:信網
    作者:潘雅欣
    責任編輯:光影

    信網2月7日訊 2月6日,春節將至,為加快兌現勝訴權益,讓人民群眾過上祥和的節日,根據青島中院部署,李滄法院開展“冬暖行動”凌晨集中執行行動。信網(熱線0532-80889431)獲悉,此次行動重點對涉及人民群眾生存生活的撫養費、人身損害賠償等案件進行集中執行。

    凌晨4:50,李滄法院執行干警30余人準時集合,按照部署奔赴各執行現場展開行動。行動中,李滄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啟用遠程指揮系統與現場車載、單兵設備保持實時音視頻通訊聯絡,對執行行動進行遠程指揮、統一調度。四小時內,共拘傳被執行人8人,司法拘留5人,查封扣押車輛1輛,當場執行到位案件7件,另有12件案件達成執行和解,執結標的額64萬余元。

    早晨5時許,李滄法院執行法官來到位于市北某小區蓋某的家里。執行法官講明來意后,蓋某自知理虧,乖乖穿好衣服跟執行法官到了法院。從2010年起,蓋某同他人合伙做生意,后拖欠9萬余元貨款一直未支付。2016年,李滄法院判決蓋某需在判決生效十日之內支付原告款項,判決生效后,蓋某仍然以各種理由拒不還款。執行法官向蓋某講明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將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一聽說要在看守所里過年,蓋某瞬間認了慫,立馬聯系家屬帶來3萬元,并讓家屬把自己的車開到法院進行拍賣、變賣,用于支付蓋某所拖欠的差額。

    6時許,執行法官來到位于市北某小區的蔡某家里,剛準備出門的蔡某被逮個正著。蔡某因為合同糾紛,經法院審理,判決需支付拖欠材料款25000元。判決生效后,蔡某一拖再拖,拒不還錢。蔡某被拘傳到法院后,見法官動了真格,聯系家人當場還清全部欠款。

    “我帶上藥,這就跟你們走。”執行法官來到被執行人李某家中時,李某表示配合拘傳,但是稱自己身體不好,洗漱一番拿上藥才跟著執行法官出門。李某因民間借貸糾紛,經法院判決,需支付欠款7萬余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將李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但李某一直未露面。被拘傳到法院后,李某稱無錢還款,且自己身體不好。執行法官將李某帶到看守所,經體檢,李某身體健康狀況良好,遂對其進行了司法拘留。

    早晨5點30分,執行法官來到牟某家中時,牟某還在睡覺。“我承認當時沖動了,現在確實沒錢賠償。”牟某出門時邊走邊說。2013年,牟某因懷疑同事背后說他壞話,遂將同事打傷,導致同事多次住院,經鑒定為九級傷殘。根據法院判決,牟某需向同事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等共計22萬余元。被拘傳至法院后,牟某仍然不履行賠償義務,也沒有和申請執行人達成賠償協議,被依法拘留。

    自青島市中院部署“冬暖行動”以來,李滄法院積極行動,開展了多次有針對性的集中執行行動,共拘留被執行人11人,罰款1人,查封扣押汽車3輛,執結案件83件,執結標的額230余萬元。此次春節前執行行動利用春節前時間節點,重點對涉民生案件進行集中執行,行動將會持續到年底,嚴厲打擊拖、逃、賴、躲等規避執行行為,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增強執行工作實效,推動“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信網全媒體記者 潘雅欣

    [編輯: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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