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14日訊 “距離合同的交房期限已經過去3個多月,交房依然遙遙無期。”近日,市民王先生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2016年年初他在嶗山區海德堡小區二期購買了一套房屋,花費約300萬元,合同寫明,交房時間為2017年12月30日,但眼看時間過去了3個多月,交房卻一點動靜也沒有。開發商魯德建設集團有限公的工作人員稱此事已經與業主協商完畢,至于具體內容,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合同中寫的很清楚,交房時間為2017年12月30日,開發商已經構成違約。”王先生表示,因為交房的問題,業主們曾多次找過開發商,但始終得不到明確的回復。
“開發商曾說將交房時間延期至2018年7月份,但卻拒絕作出書面上的保障,小區的主體建筑才剛剛封頂,幾個月的時間基本不可能完成交房,開發商的這種承諾如何能讓人信服?”王先生表示,這套房子他是買來自己住的,現在的他還在外面租房子住,房子遲遲沒交付,給他和家人的生活帶來很大的不便。
而另一方面,讓王先生感到氣憤的,是開發商在合同中寫明,如果延期交房,違約金為日萬分之0.1,王先生認為,這個比例設置的太低。“300萬的房子每天只有30塊違約金,遠低于一般購房合同中的正常比例,開發商的違約成本幾乎為零。”
信網來到海德堡二期小區,從外觀上看,小區的主體建筑剛剛顯露出框架,建筑外面搭著一層防護網,看不清內部的情況,整個工地正在緊鑼密鼓的施工中。售樓處工作人員承認,目前小區的確還沒有交房,但至于具體情況,還需要咨詢開發商。
信網隨后來到位于石嶺路39號的魯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告訴信網,關于交房的問題他們已經與業主協商完畢。至于交房為何會延期,工作人員稱自己也不清楚。“交房的確是延期了,但是合同中對于延期的情況寫得很明確,違約金到時一定會付給業主。”對于業主反映的違約金過低一事,工作人員表示:“這個在當初簽合同的時候就應該講清。”
嶗山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的工作人員表示,海德堡二期小區目前正在施工當中,具體時間還不能確定,對于延期交房一事,工作人員表示:“這個事只有開發商自己最清楚,既然在購房合同中已經寫明了,業主可以在交房后根據合同條款向開發商索要違約金。”信網全媒體記者 楊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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