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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銷售不合格產品 青島紅瑞金農資挨罰

    2018-03-29 17:23:13
    來源:信網
    作者:潘雅欣
    責任編輯:三人目

    信網3月29日訊 近日,信網(熱線0532-80889431)獲悉,青島紅瑞金農資有限公司因為銷售不合格產品,被平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判定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責令其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且沒收違法所得900元,處罰款1080元。針對此事,信網致電青島紅瑞金農資有限公司,公司劉經理表示因為從青島斯蒂文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購進鈣鎂多肥料時未索要檢測證書,并且自己也未對肥料重新進行檢測,導致出現該問題。

    信網了解到,2016年3月中旬青島紅瑞金農資有限公司以每箱240元的進貨價格從青島斯蒂文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購進的鈣鎂多肥料4箱,共計960元。2017年10月以每箱540元的銷貨價格銷售給云山鎮姜軍建農資經營部3箱,共計1620元,剩余的1箱給了劉先生的父親用于桃林追肥。2018年1月9日,平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執法人員與濰坊市方正理化檢測中心的工作人員對當事人銷售給云山鎮姜軍建農資經營部的鈣鎂多肥料依法進行了抽檢,經抽檢該批肥料抽檢結果為不合格,青島紅瑞金農資有限公司該批次肥料的貨值金額共計2160元,違法所得900元。

    信網了解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平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8年3月26日作出處罰決定,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900元,并處罰款1080元。

    針對此事,信網于3月27日致電青島紅瑞金農資有限公司,公司劉經理表示,因為考慮到從青島斯蒂文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僅僅購進了4箱鈣鎂多肥料,量比較小,肥料也未附帶檢測證書,“我們自己檢測的話需要1000多元,因為購買的量少,所以就沒有再額外檢測。” 信網全媒體記者 潘雅欣

    [編輯: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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