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brzxx"><nobr id="brzxx"><progress id="brzxx"></progress></nobr></address>

    <address id="brzxx"></address>

    <address id="brzxx"></address>

    <noframes id="brzxx"><form id="brzxx"></form>

    搜索
    信網手機版移動繼續看新聞

    青島市發布最新機動車租賃安全管理通告

    2018-06-06 18:22:44
    來源:信網
    作者:顧青青 姜妍同
    責任編輯:光影

    信網6月6日訊 日前,青島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機動車租賃安全管理的通告》,加強青島市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租賃安全管理。

    根據《通告》,機動車租賃經營者,要完善身份查驗制度,依法采集和報送有關信息,應當具備身份查驗所需的設施設備,對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證件進行查驗并記錄,對不符合要求、身份不明或者拒絕身份查驗的,不得提供租賃服務;不得提供駕駛勞務服務;要建立內部安全防范制度,鼓勵利用衛星定位裝置等技術,強化租賃車輛管控。

    承租人應當隨車攜帶租賃車輛相關證件,禁止攜帶和運輸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易燃易爆危險品以及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

    《通告》規定,經營者發現下列人員或物品的,可立即向公安機關和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或被通緝人員;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易燃易爆危險品;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其他可疑的人員和物品。

    違反《通告》相關規定的,將由有關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11日?!锻ǜ妗啡囊姼郊?。

    附件:

    關于加強機動車租賃安全管理的通告

    為加強社會治安管理,維護公共安全,確保機動車租賃 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山東省 道路運輸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 租賃經營者應當完善身份查驗制度,依法采集和報 送有關信息。

    租賃經營者應當具備身份查驗所需的設施設備,對承租 人提供的有效證件進行查驗,將有關信息在車輛租賃合同中 記錄,并載明所有駕駛人身份證件和駕駛證信息。對不符合 要求、身份不明或者拒絕身份查驗的,不得提供機動車租賃 服務。租賃經營者,不得向承租人提供駕駛勞務服務。

    二、 租賃經營者應當建立內部安全防范制度,加強對租 賃車輛的管理。鼓勵租賃經營者利用衛星定位裝置等智能技 術,強化對租賃車輛安全的管控力度。

    三、 承租人應當隨車攜帶租賃車輛相關證件,禁止攜帶 和運輸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 原體等危險物質和易燃易爆危險品以及槍支、彈藥或者弩、 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

    四、 租賃經營者在租賃車輛過程中發現下列人員或者物 品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和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一) 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或者被公安機關通緝的人員;

    (二)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 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易燃易爆危險品;

    (三) 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

    (四其他可疑的人員和物品。

    五、 ,違反本通告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機關應 當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11日。

    信網全媒體記者 顧青青 通訊員 姜妍同

     

    [來源:信網 編輯:光影]
    信網版權稿件,歡迎轉載。轉載時請保留完整信息,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精彩美圖 更多 >>

    青島話題 更多 >>

    深度報道 更多 >>

    大家愛看

    信網手機版

    信網小程序

    青島網上辟謠平臺

    AI調解員

    Copyright © 2018 信網. All Rights Reserved 魯ICP備:14028146號 新聞備案:魯新網201653205魯公網安備:37020202000005號
    亚洲欧美精品一区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