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6月19日訊 作為青島食品、藥品安全的守護者,在工作當中,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始終做到職責到位、人員到位、意識到位、履職到位,全力以赴投入,確保市民能夠吃的安心、用的放心,真正做到了打牢工作基礎,確保工作成效。
一直以來,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度要求,對企業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檢查結果、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結果、貯存及交付使用、不合格品的管理和食品召回、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等方面嚴格檢查,但是仍有部分企業單位違規操作。
近日,信網就從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通過執法人員檢查發現,城陽區宏海洋食品廠生產的“休閑魚味”黃花魚,涉嫌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食藥監獲悉該情況后,迅速反應,在第一時間立案進行調查,最終確認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一款第(十)項中的相關規定。
針對上述情況,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5月10日對城陽區宏海洋食品廠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休閑魚味”(黃花魚)76袋;罰款人民幣五萬元。
而信網通過查詢了解到,青島市城陽區宏海洋食品廠于2011年11月8日在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成立,經營范圍有:許可經營項目:生產:罐頭(畜禽水產罐頭)【軟包裝海魚罐頭(Q/HHY 0001S)】。(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類似案件的處理在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日常工作中并不少見,該局也正是通過嚴格的監督管理,消除了食品安全隱患,維護了廣大市民的合法權益。
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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