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9月18日訊 信網(熱線0532-80889431)從城陽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因經營不合格燉排骨,青島晨友泓餐飲配送有限公司被青島市城陽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罰,沒收非法所得50元,罰款52000元。
城陽區食藥監執法人員實地調查發現,青島晨友泓餐飲配送有限公司經營的燉排骨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經調查,該不合格燉排骨產品已銷售完畢。
2018年7月16日,青島晨友泓餐飲配送有限公司被城陽區食藥監處以警告處罰,并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人民幣50元,罰款人民幣52000元,合計罰沒款52050元。
據了解,青島晨友泓餐飲配送有限公司2010年10月28日在青島市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所注冊成立。信網多次致電青島晨友泓餐飲配送有限公司,電話均無人接聽。 信網全媒體記者 徐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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