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號召大眾參與志愿服務的提案
提案人:徐巖
一、基本情況
1、志愿服務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志愿者服務是一種傳統美德,也是一項國際公益活動,國際上將每年的12月5日定為“國際志愿日”。開展志愿服務,是創新社會治理的有效途徑,是加強新形勢下精神文明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有力抓手。2、志愿服務在醫院、社會等層面需求量大中國將面臨長期的重度老齡化同時疊加少子化,目前中國60歲及以上人口為2.67億,殘疾人數超過8500萬,留守兒童超902萬。這部分人群面臨的就醫及其他社會活動均需要有人陪伴,因此推廣志愿者服務十分有必要。3、吸引大眾參與志愿服務日趨受到重視根據中國志愿服務網統計,我國現有實名志愿者2.31億人,志愿隊伍134萬個,青島市現有注冊志愿者175萬余人。隨著社會服務體系和社會文明體系的不斷完善,志愿服務在為人民服務、發揮公益性作用、實現社會價值等方面均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并得到了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積極評價。面對繁雜的日常志愿工作任務,志愿者隊伍數量是一重要因素,影響到志愿服務的能力及志愿工作成效,因此如何吸引大眾參與志愿服務需高度重視。
二、存在問題和分析
1、志愿者結構有待優化,隊伍需更強大志愿者來自各行各業,年齡、文化背景也不盡相同。既有尚未踏足社會的大學生志愿者,也有退休后想著繼續發光發熱的老年志愿者,也包括少量在職的中青年志愿者。這部分人群均因其自身的原因,無法保證長期穩定從事志愿服務??傮w來說,志愿者隊伍構成不太合理,缺少一支能夠長期擔當有效志愿服務的核心力量。
2、志愿者管理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服務效率低下現階段,隨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逐步推進,志愿服務也不斷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相對于龐大的社會事務來說,志愿服務資源仍然是稀缺的,志愿服務組織的統籌力不夠,或各個志愿者組織間缺乏溝通協調,無法對志愿服務區域、志愿服務供給需求進行有效整合與匹配,造成資源浪費等。應當建立完善的志愿者管理制度,讓志愿者服務有章可循。
3、志愿者培訓及獎勵表彰機制不成熟有些志愿服務者從未接受過有關志愿服務概念、志愿服務內涵及服務精神塑造的培訓,也未參加過任何有關志愿服務內容和技能的培訓。志愿者缺乏引導,志愿服務中就會存在對服務對象二次傷害、服務活動死板、浮于形式等問題。自身知識儲備量與社會經驗方面欠缺,極易出現志愿工作能力不佳的問題,相關服務工作很容易走向任務化。另外工作范圍較窄、活動內容單一,也會影響志愿者的參與度和積極性。另外,對于志愿服務活動的表彰獎勵機制未能發揮在社會面的激勵作用。4、志愿者保障機制缺乏有效落實我國《志愿服務條例》第十七條明確要求:“志愿服務組織應當為志愿者參與志愿服務活動提供必要條件,解決志愿者在志愿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維護志愿者的合法權益。”然而,各位志愿者保障問題缺少具體而全面的制度,這使得志愿者在遇到問題時,不能有效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法律制度的缺位導致志愿者服務活動無法深入推進,而且會間接制約我國志愿服務事業的長足發展。保障志愿者的生命以及財產安全,幫助其獲得更高的尊重,可在工作中彰顯自身價值,提升其工作成就感和積極性。
三、建議
1、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重視黨建引領,切實加強政府對志愿服務工作的領導,把志愿服務作為推進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
2、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志愿服務制度和工作體系”,由政府督導建立志愿者一條龍服務,包括完善長效的志愿服務工作和活動運行機制、規范志愿者招募注冊、加強志愿者培訓管理、建立志愿服務記錄制度、健全志愿服務激勵機制,逐步打造一支長期穩定、戰斗有力的志愿者隊伍,推動志愿服務活動廣泛深入開展。
3、建立和優化志愿者的保障機制,由政府完善政策和法律保障并發出倡議,提倡和鼓勵志愿服務的行為,維護志愿者的正當權益,形成崇尚志愿服務的社會氛圍。根據志愿服務活動的需要,為志愿者購買必要保險、提供基本保障。
4、加強志愿服務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重視品牌建設,樹立志愿服務典型,并進行精神和物質獎勵。有困難找志愿者,有時間做志愿者,不斷將志愿服務精神傳遞下去,激勵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務隊伍,營造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良好社會風尚,不斷擴大志愿服務影響力。5、由政府主導,拓展志愿服務創新之路,在推進志愿服務的場景中,為志愿者提供更為廣闊的服務空間,如從社區到醫院搭建平臺,整合力量,有效配置,針對不同的服務崗位需求實現精準對口志愿服務,解決志愿者高流動性的問題,提高服務的可持續性和延續性。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