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21日訊 “我定的是2025年上半年的早教服務,可巧虎寄來的是2024年12月的產品,我要退貨,巧虎卻讓我自己承擔運費,而且過了好幾天都沒給我退貨地址。”說起自己重新預定巧虎早教服務的經歷,王女士坦言很失望。如此服務,還讓她產生了退訂半年早教服務的想法。
王女士是巧虎的老用戶了,2024年12月之前就在巧虎官方商城給孩子定過早教玩具和繪本。雖然中間停過一段時間,不過在2025年2月時,她接到了巧虎工作人員的推銷電話,就又花930元續訂了2025年上半年的玩具和繪本。
2月底,王女士收到了今年的第一期產品,可拆開之后發現是2024年12月舊產品。“我認為是他們并沒有更新,給我發來了以前賣不出去剩下的舊版本,所以收到貨當天就去聯系客服說明情況。”根據王女士提供的聊天記錄來看,巧虎的客服表示會讓銷售聯系處理,但銷售三天后才來電,在溝通過程中拒絕使用微信或企業微信,還讓王女士自費寄回。
王女士并不滿意其處理方式,希望把2025年上半年的早教內容全部退訂。“明明是他們發錯貨卻要我自費,這不公平。而且售后服務也太不及時,感覺一直在拖延,根本找不到能解決問題的人。”不僅如此,客服人員只稱寄回的地址由銷售告知,但時至今日,仍沒有任何工作人員告訴王女士該寄到哪里。
信網通過搜索發現,類似的服務問題并非個例。此前,也有消費者投訴稱,線下展會訂購巧虎產品后,退訂時被收取高額手續費,而相關規則在訂購時未明確告知。此外,巧虎還曾出現過付款后遲遲不發貨,客服處理不及時等問題。
信網針對此事聯系到巧虎早教的官方客服人員,對方表示2025年的早教內容是按時更新的,王女士收到重復的產品可能是發貨錯誤,也有可能是王女士自己重復訂購。而退貨的地址可能是王女士手機有短信攔截才沒有收到。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對此認為:“如果商家確實因為自身原因導致發貨錯誤,并未按照約定發送新的產品給消費者,則可能構成違約行為。根據《合同法》的相關條款,商家應履行交付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義務,否則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有權要求更換貨物或將貨物退回,并可主張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
北京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曹嚴龍律師對此表示:“向商家提出書面退款申請,并明確指出因商品重復問題而要求退貨。如果商家不予理睬或推諉,應及時向當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收集證據,包括訂單信息、物流憑證、產品質量證明、與客服的通信記錄等。”(王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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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網 編輯:陸云琦]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