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27日訊 27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繳存人購買青島市商品房現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貸時計算的貸款額度可上浮10%,且可以與青島市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政策疊加使用,疊加后貸款最高限額為150萬元。具體如下。(信網記者)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切實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決定調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商品房現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繳存人購買我市商品房現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貸時計算的貸款額度可上浮10%,且可以與我市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政策疊加使用,疊加后貸款最高限額為150萬元。
二、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年齡上限。貸款到期日男性不超過68歲,女性不超過63歲,或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
三、加大多子女家庭購房支持。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多子女家庭,在購房所在區(市)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首套房認定,執行首套房政策。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其他未作調整事項仍按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規定執行。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7日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