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4月1日訊 近日,信網從膠州市衛生健康局獲悉,青島國銳醫療管理有限公司膠州國銳口腔門診部因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擅自開展相關工作被膠州市衛生健康局予以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膠衛放罰字[2025]001號。經查明,青島國銳醫療管理有限公司膠州國銳口腔門診部在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情況下,違規使用放射診療設備為患者提供服務。3月18日,膠州市衛生健康局依據《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一項及《山東省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第五百二十一條,認定其行為屬于一般違法情形,依法對其做出行政處罰,給予警告并罰款1000元。
信網從企查查平臺獲悉,青島國銳醫療管理有限公司膠州國銳口腔門診部成立于2023年9月,位于膠州市廈門路9號綠城紫薇廣場,經營范圍包括醫療服務、診所服務等。為落實企業整改情況,信網電話聯系了青島國銳醫療管理有限公司膠州國銳口腔門診部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向信網表示,在收到相關通知后已開展整改工作,具體整改情況已反饋至膠州市衛生健康局。
據了解,放射診療許可審批涉及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檢測等嚴格程序。未取得許可擅自開展診療不僅違反法規,還可能因設備防護不足、人員資質缺失等問題,對患者和醫護人員造成輻射危害。對此,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評析,醫療機構應嚴格遵守《放射診療管理規定》,依法依規申請許可并定期校驗,規范執業,避免因違法操作引發安全事故或法律風險。(耿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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