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brzxx"><nobr id="brzxx"><progress id="brzxx"></progress></nobr></address>

    <address id="brzxx"></address>

    <address id="brzxx"></address>

    <noframes id="brzxx"><form id="brzxx"></form>

    搜索
    信網手機版移動繼續看新聞

    最高法:搶劫留守婦女兒童及老人要從重判處

    2016-01-19 21:21:34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光影

    “對于多次結伙搶劫,針對農村留守婦女、兒童及老人等弱勢群體實施搶劫,在搶劫中實施強奸等暴力犯罪的,要在法律規定的量刑幅度內從重判處。”這是記者19日從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的。

    日前,最高法公布實施《關于審理搶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針對近年來人民法院在審理搶劫犯罪案件中出現的較為突出的法律適用問題和刑事政策把握問題作出了統一、明確的規定。

    意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1、搶劫致三人以上重傷,或者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2、在搶劫過程中故意殺害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的;3、具有除“搶劫致人重傷、死亡”外的兩種以上加重處罰情節,或者搶劫次數特別多、搶劫數額特別巨大的。

    意見還規定為劫取財物而預謀故意殺人,或者在劫取財物過程中為制服被害人反抗、抗拒抓捕而殺害被害人,且被告人無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可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意見共七個部分,包括審理搶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搶劫犯罪部分加重處罰情節的認定,轉化型搶劫犯罪的認定,法定八種加重處罰情節的刑罰適用,搶劫共同犯罪的刑罰適用,累犯的適用以及搶劫案件附帶民事賠償的處理原則等內容。(記者 王茜)

    [編輯:光影]
    精彩美圖 更多 >>

    分享

    青島話題 更多 >>

    深度報道 更多 >>

    大家愛看

    信網手機版

    信網小程序

    青島網上辟謠平臺

    AI調解員

    Copyright © 2016 信網. All Rights Reserved 魯ICP備14028146號
    亚洲欧美精品一区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