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這把反腐“利劍”,越磨越鋒利。近日,省委印發并施行《中共山東省委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梳理這份“巡視新規”,敢于擔當、能嚴守秘密等,已成巡視工作人員的“必備素質”。而且,巡視工作人員實行任職回避、地域回避、公務回避。該實施辦法還明確提出,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部門應把巡視結果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誰能當巡視員?敢擔當能保密,組長專兼職結合
在巡視的機構和人員配備方面,上述實施辦法中提出,省委設立若干巡視組,承擔巡視任務。省委巡視組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并報告工作。根據巡視任務和工作實際,可以抽調人員組建若干專項巡視組,開展巡視工作。
具體來說,省委巡視組設組長、副組長、廳級巡視專員、處級巡視專員和其他職位。其中,省委巡視組組長采取專兼職相結合的方式配備,專職巡視組長由正廳級領導干部擔任,主要從省委巡視機構和紀檢監察、組織系統領導干部中選配;兼職巡視組長根據巡視任務需要,主要從具有巡視、紀檢監察、組織等工作經歷的廳級領導干部中選調。敢于擔當、能嚴守秘密等,是巡視工作人員的必備條件。
省委根據工作需要,可針對巡視對象和范圍中的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巡視整改情況,或者相同類型、領域的巡視對象,開展機動靈活的專項巡視。
有哪些權限?特殊情況可直接向省委書記報告
上述實施辦法明確提出,省委巡視組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巡視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及時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下,省委巡視組可以直接向省委書記報告。
山東還明確,巡視期間,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省委巡視組應及時請示報告:被巡視黨組織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重大問題以及突發的帶政治性的重大事件;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及其他干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被巡視黨組織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嚴重影響工作和領導班子建設的重大問題;被巡視地區(單位)發生的與巡視工作有關的重要情況和重大突發事件;巡視干部隊伍建設和管理方面的重要情況和問題;省委巡視組認為應當及時請示報告的其他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
實施辦法提出,巡視進駐、反饋、整改等情況,應通過召開會議、印發文件等形式向黨內通報,通過官方網站、報紙、電視等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接受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監督。
處罰沒商量!報復反映問題的干部群眾,嚴處!
巡視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應當發現的重要問題沒有發現的;不如實報告巡視情況,隱瞞、歪曲、捏造事實的;泄露巡視工作秘密的;工作中超越權限,造成不良后果的;利用巡視工作的便利謀取私利或者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有違反巡視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的。
如果被巡視的地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干擾巡視工作,也將被嚴處。隱瞞不報或者故意向巡視組提供虛假情況的;拒絕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視組提供相關文件材料的;指使、強令有關單位或者人員干擾、阻撓巡視工作,或者誣告、陷害他人的;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存在的問題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對反映問題的干部群眾進行打擊、報復、陷害的……山東提出,被巡視地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將視情節輕重,對該地區(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或其他有關責任人員,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巡視員選拔條件
●堅持原則,敢于擔當,依法辦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
●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
●熟悉黨務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
●具有較強的發現問題、溝通協調、文字綜合等能力等
5大巡視內容
對巡視對象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情況進行監督,著力發現以下問題: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存在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拉幫結派等問題。
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問題。
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用人、拉票賄選、買官賣官,以及獨斷專行、軟弱渙散、嚴重不團結等問題。
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
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問題。(來源:山東商報)
[編輯:亞麥]大家愛看